2024年內蒙古通遼市直屬事業單位優秀青年人才專項引進130人公告
來源:通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8-05 11:20:00
通遼市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優秀青年人才專項引進公告
根據《通遼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通黨發〔2022〕10號)和《通遼市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優秀青年人才專項引進工作實施方案》,結合用人單位需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一批優秀青年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優秀青年人才130名(詳見附件1)。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強的創新創業精神和較高的學術技術水平;
2.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其中:
(1)博士研究生須學歷學位俱全,且高等教育起始階段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不含專升本)。
(2)國內碩士研究生須學歷學位俱全,本科或碩士有一個階段須符合國家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學”或“一流學科”建設名單(2017年公布的第一輪“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建設學科名單,2022年公布的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且高等教育起始階段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不含專升本)。
(3)留學歸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碩士階段畢業院校須為2022年、2023年度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200院校(《QS世界大學排名》、上海軟科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報《全球頂尖大學排行榜》、U.S.News《全球最佳大學排行榜》其中之一),高等教育起始階段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不含專升本)。
(4)本科畢業生須學歷學位俱全,須符合國家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學”或“一流學科”建設名單(2017年公布的第一輪“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建設學科名單,2022年公布的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不含專升本)。
5.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國(境)外留學歸國碩士、博士研究生專業名稱須與國內專業名稱一致或相近,并根據在讀期間所學課程內容具體判定;
7.2024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含),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截至2024年8月12日(含)之前。
8.符合公布的優秀青年人才需求目錄所列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應聘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通遼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辭職不足6個月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本次人才引進按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核、人才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相關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進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通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欄目進行報名
(https://rsj.tongliao.gov.cn),報名中涉及學歷、學位、專業以及其他條件,由引才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人才需求目錄(附件1),報名時需使用電腦報名,不能使用移動端設備報名。本次報名不收取費用。
2.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9:00—8月20日17:00
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8月12日9:00—8月20日20:00
3.本次報名不設開考比例。對于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報名直接進入體檢、考察環節。對無人報考的崗位和報名人數小于引進計劃數的崗位予以取消、核減,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公布。
4.報考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資格審核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引才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報名符合條件的,審核通過;不符合條件的,提示理由。
5.報考人員報名時須上傳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各學歷階段(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尚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上傳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歸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成績單、錄取通知書、就讀證明等相關材料(中文翻譯版)。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報考人員還須提供《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3)崗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上傳所在黨支部書面證明;
(4)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等材料。
6.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需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通遼市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優秀青年人才專項引進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人才測評等環節需要提供《報名登記表》,請務必提前打印。
7.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嚴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復報名,對于重復報名導致系統信息不能確認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報名信息一經提交,不能更改。報考人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對于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二)人才測評
人才測評工作由各引才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報考人員須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展自評,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登記表》,現場提交《人才評價表》(報考人員需在表格空白處簽字)及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論文檢索報告、專利證書、獲獎證書等相關作證材料原件、復印件供引才單位主管部門復核,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人才測評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報名網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人才評價表》及相關佐證材料的,視為放棄測評資格(《人才評價表》及填表說明詳見附件2、3)。
各人才引進單位主管部門須成立人才測評工作組,對照評價標準和要求,對報名人員自評結果進行復核,確認報名人員最終人才測評得分后報送至市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市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匯總各單位人才測評得分,并通過通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欄目公布。報名人員對于單位復核認定得分有異議的,可在人才測評成績公布1日內向報名單位提出再審核申請,須注明申請理由并提供相應作證材料。各單位人才測評工作組須在1日內反饋復核結果。
(三)面試
1.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為報名成功且參加人才測評的人員;
2.通遼市委黨校、通遼職業學院引進人才面試工作由單位自主組織實施,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有關安排及面試成績在引才單位網站公布;
3.市直其他事業單位引進人才面試工作由市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報考人員持身份證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公告,請考生關注報名網站。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人才測評成績×50%+面試成績×50%。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按照人才測評成績高低排序;人才測評成績也并列的,須進行加試,并按照該崗位擬引進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
(五)體檢
體檢由市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指定體檢機構,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體檢階段結果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于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無需參加人才測評和面試,直接進入體檢、考察環節。如報考崗位要求為“本科及以上”或“碩士及以上”的崗位,且有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報名,或博士崗位有多名博士研究生報名的,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集體研究決定后,可申請使用本單位額外空余編制或調劑使用編制予以保障,做到“一崗雙用”、“增補使用”。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進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引進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報考人員考察不合格,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集體研究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通過通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欄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階段發現問題且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發現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問題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辦理聘用手續
1.備案。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引進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2.試用期。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期達到3年及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務期。引進人才單位應在聘用合同中約定3-5年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4.取消資格情形。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應貫穿于引進人才的全過程。在引進過程中的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報名階段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報名資格;
(2)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階段結果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3)公示階段發現問題且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發現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問題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4)考察階段結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5)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6)聘用通知下發前被錄取為全日制高校學生(已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7)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列編聘用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錄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8)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9)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補充引進
本次引才工作結束后,對核減、取消的崗位繼續實施補充引進工作,允許報考人員使用本次考試總成績重新補報符合條件的崗位(參加人才測評且面試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資格審核通過后,直接進入體檢、考察環節,按照每個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員。具體補充引進公告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報名網站。
(十)建立青年人才儲備庫
對參加人才測評且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上的考生,首次引進及補充引進都未被聘用的,納入青年人才儲備庫,自入庫起一年內有效。市直各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實際需求,經向市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申請,可進行雙向選擇。
四、優惠待遇
(一)安置費
1.博士研究生安置費。市直事業單位引進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且與用人單位約定3-5年服務期的,給予一次性安置費(稅后)30萬元;市直事業單位引進符合條件的博士后,且與用人單位約定3-5年服務期的,給予一次性安置費(稅后)50萬元。
2.“一流高校”或“一流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安置費。市直事業單位引進本科或碩士階段為“一流高校”或“一流學科”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符合國家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第一輪“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建設學科名單,2022年公布的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且與用人單位約定3-5年服務期的,給予一次性安置費(稅后)15萬元。
3.留學歸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安置費。市直事業單位引進2022、2023年度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200院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學排名》、上海軟科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報《全球頂尖大學排行榜》、U.S.News《全球最佳大學排行榜》其中之一),且與用人單位約定3-5年服務期的,給予一次性安置費(稅后)15萬元。
(二)人才公寓。本次引進人才在我市無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請租住人才公寓過渡性住房。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優秀青年人才專項引進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出現空缺崗位時,均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每個環節最多遞補三次。公示結束無異議之后,辦理手續和試用期等階段不予遞補。
(二)本次優秀青年人才專項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次優秀青年人才專項引進中未盡事宜以及引進過程中出現的其他問題,由市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研究處理,有關信息在報名網站上發布。
(四)本公告由通遼市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市直引進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市直事業單位政策咨詢電話:0475-8836244、8836716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通遼市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
202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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