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招錄公告
來源:龍灣區人民檢察院
2024-08-05 17:00:42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2024年度聘用制書記員招錄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檢察院共同下發的《關于全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以及《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辦法(試行)》《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管理辦法(試行)》,經上級有關部門同意,現將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2024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書記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主要從事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工作。
二、招錄人數
本次計劃招錄聘用制書記員2名,遞補6名(詳見附件1,點擊左下方“閱讀原文”下載)。
三、招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溫州市戶籍(以2024年8月13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五)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8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3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本院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有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8月13日、14日9:0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一樓律師接待室。
3.材料及順序:
(1)《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招錄報名表》(見附件2,點擊左下方“閱讀原文”下載,并附近期藍底彩色免冠照片);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張A4紙);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所有頁);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須于2024年8月13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筆試與面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和綜合常識等,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時間為8月24日。
領取準考證時間為8月22日9:00-17:30,領取地點為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一樓律師接待室。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招錄和遞補總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未達到1:2的,所有筆試合格人員均進入)。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替補。
2.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龍灣檢察”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聘用制書記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四)公示與錄用、遞補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及遞補人員信息在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龍灣檢察”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本次招錄實行遞補制,遞補對象按照位列擬錄用對象名次后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遞補有效期為一年(自擬錄用和遞補人員公示期滿次日起算),一年內可根據工作需要,經院黨組研究同意后,經體檢與考察合格直接錄用遞補人員。
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檢察院統一監制。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數不足招錄人數2倍的,依規定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低于1:1的相應核減招錄計劃。
(二)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四)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
電話:0577-86387019、0577-86387020。咨詢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溫州市龍灣區紀委區監委第八派駐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0577-86969957;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舉報電話:0577-86387009。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
2024年8月2日
附件2:聘用制書記員招錄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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