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宿遷泗洪縣教育系統招聘教師45人公告(第二批)
來源:泗洪縣人民政府
2024-08-06 09:12:41
泗洪縣2024年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第二批次)
為適應泗洪縣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充實基礎教育人才隊伍,優化中小學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45名(正式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考試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相關要求以及各招聘崗位考試方式(01-03崗位為面試+專業技能測試、04-16崗位為筆試+面試)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3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洪政辦發〔2015〕97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9.考生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10. 2024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11.泗洪縣內學校現有在編教師。
(三)有關要求
1.招聘條件中“專業”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專業參考目錄中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其他相關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規定外,均參照《江蘇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除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外,其他人員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與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公開選崗、公示和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泗洪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sihong.gov.cn/)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絡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等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4年8月9日9∶00—8月13日12∶00;
資 格 初 審 時 間:2024年8月9日9∶00—8月13日14∶00;
陳 述 申 辯 時 間:2024年8月9日9∶00—8月13日16∶00;
繳?? 費??? 時?? 間:2024年8月9日9∶00—8月13日20∶00。
報名人員(以下簡稱考生)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進行繳費,繳費支付方式可以選擇使用微信掃碼或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支付,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即報名成功。除應聘崗位被取消的,繳費成功后不退還報名費。
報名網址:http://218.93.212.38:12123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網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考生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 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考生在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3)縣教育局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縣教育局的資格初審。(最后一天報名的應聘人員應及時查詢)。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主管部門陳述和申辯。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4年8月13日14∶00—16∶00。其中01-03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則按照實際報考人數直接組織考試。
(6)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7)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關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后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24年8月14日9∶00以后。
打印技術問題可咨詢縣教育局人教科(0527-86239269)。
(三)筆試
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04-16崗位報名成功考生參加筆試,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1.筆試時間:2024年8月17日9:00—11:00。
2.筆試內容: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等。本次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不指定輔導用書和考試范圍,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筆試實行全程封閉管理,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成績查詢:考生可通過準考證號到原報名網站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四)資格復審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前,縣教育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公告),考生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個人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本公告、《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研究生須同時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③學信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教師資格證(報考01-03崗位尚未取得相應報考中職專業課教師資格證的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考生暫不提供);⑤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戶籍地人社部門出具的就業創業證或未繳納社保等未就業證明;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報考01-10崗位年齡超過35周歲的人員須提供中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證書;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1張(與網絡報名提供的電子證件照一致)。上述①至⑤項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供審核。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不符合政策規定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選。
確定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選。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環節。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名單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五)面試與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形式為演課。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公告)。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01-03崗位須加試專業技能測試,測試總分為100分,測試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公告)。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不低于專業技能測試總分60%的為合格,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01-03崗位按面試成績占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04-16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選確定。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等納入考察范圍。
在考察結束前,除資格復審已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在職考生外,其余在職考生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考察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未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八)公開選崗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對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開選崗定崗,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選崗工作堅持“公開、透明、自愿的原則”,具體選崗辦法如下:
(1)按考生總成績排名依次公開選崗。即從第一名開始公開選崗,第一名選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個崗位中公開選崗,每名考生選崗時間不超過2分鐘,以此類推。各方(含紀檢人員和考生本人)當場填寫《選崗確認單》,并簽字確認。選崗簽字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總成績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當場抽簽決定選崗順序,再按抽簽順序,依上述辦法公開選崗。
(3)所有入圍考生必須在當天當次一次性選崗完畢,否則視為主動放棄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考生選崗放棄的,遞補人員按自身總成績排名在待選崗位中選崗。
(九)公示和聘用備案
公開選崗定崗工作結束后,根據公開選崗定崗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須于在公示期滿前提供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對逾期未提供或提供證件不全的,視為自行放棄聘用資格。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反映的問題經招聘主管部門查實后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在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內,須服從泗洪縣教育局安排到薄弱學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在體檢、考察、公開選崗定崗、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按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組織實施,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在本次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公告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泗洪縣教育局人教科,0527-86239269;
監督電話:泗洪縣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0527-89896819。
附件: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泗洪縣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