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機關處隊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8人公告
來源:成都市公安局
2024-08-06 09:33:25
2024年成都市公安局機關處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依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號令)《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成公發〔2017〕82號)《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試行)》(成公通〔2018〕62號)相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共計劃招聘208名輔警,具體職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24年成都市公安局處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年齡以報名第一天計算);
4.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高等條件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11.其它原因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24年8月7日9時—8月10日17時。
2.資格初審:2024年8月7日9時—8月10日20時。
3.網上繳費:2024年8月7日9時—8月11日20時。
4.準考證打印:2024年8月14日—8月16日。
5.筆試時間:2024年8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考生報名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選擇本公告考試進行報名。
(三)報名程序
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和《職位表》等信息,了解具體招聘需求,報考與自身條件相符的職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注冊。考生須按照網絡提示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考生上傳照片后,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上傳的照片不符合規定或與本人不符的,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填報信息。注冊成功后,考生根據提示選擇應聘崗位,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報信息不規范、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無法通過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資格初審。考生請在資格初審時間段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招聘單位將根據各職位需求對考生填報的身份、學歷、年齡、身高等信息進行初審,考生填寫的信息務必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初審合格者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4.確認繳費。資格初審通過,考生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3〕473號)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繳費完畢,即報名成功,報名信息不能再更改。除職位取消特殊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各職位計劃招聘數與該職位報名成功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如未達到該比例,將按照報名成功人數相應削減招聘名額并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網站(https://cdgaj.chengdu.gov.cn)公告。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于2024年8月14日—8月16日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一)筆試和體能測評
1.考生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科目為《綜合能力素質測試》。筆試內容包含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綜合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為60分鐘,正式開考后15分鐘內未進入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3.參加筆試考生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原則上在筆試當天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當天現場通知為準。考生務必合理安排著裝,充分做好體能測評準備,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體能測評。
4.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3個項目,測評要求參照附件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公政治〔2024〕60號)執行。測評為非競爭性,任2項合格即可通過,體測結果當場宣布。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年齡按體能測評當月計算。
5.未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者或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6.筆試成績及體能測評結果將按職位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網站(https://cdgaj.chengdu.gov.cn)公布,同時明確進入面試、心理測評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等內容。
(二)面試、心理測評和資格復審
1.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職位面試比例(詳見《職位表》進入面試人員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和資格復審。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3.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于面試當天進行心理測評,具體以現場工作人員安排為準。心理測評時間60分鐘,中間不設休息時間。心理測評由專業機構進行鑒評,測評結果在面試環節后公布。心理測評不合格者不符合招聘條件,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4.考生須在面試候考現場遞交資格復審材料(材料原件現場查驗,復印件由報考單位存檔復查),資格復審不合格者,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
5.資格復審材料如下: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證件照1張、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戶口簿原件(或戶籍證明)及復印件1張(首頁及本人頁);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學信網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可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s://www.cscse.edu.cn認證);
(4)銀行征信材料(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
(5)滿足優先條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心理測評、遞交復審資料者,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7.面試成績,心理測評、資格復審結果將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網站(https://cdgaj.chengdu.gov.cn)公布,同時明確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地點等內容。
五、體檢、政審和公示
(一)體檢
1. 心理測評、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成績、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位數四舍五入)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其中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體檢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
3.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其中,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的不合格。體檢費用按照醫院收費標準由考生自理。
4.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因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二)政審
1.體檢合格人員,由各招聘單位實施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遞補人員須體檢合格。
(三)公示
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網站(https://cdgaj.chengdu.gov.cn)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并簽訂勞動合同,未按規定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放棄應聘。
2.聘用對象應根據通知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崗前培訓。逾期未報到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3.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外招聘,按照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合同管理。
七、工資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福利待遇有關規定執行。
(二)其他待遇
1.統一配備執勤服裝、裝備;
2.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
3.每年組織健康體檢;
4.單位統一購買五險一金。
八、紀律與監督
招考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028—86407181(成都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
(考試相關問題咨詢請撥打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咨詢電話)
九、其他事項
1.招聘中各環節公告公示等內容,請考生自行及時關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網站信息,并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2.整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考生提交虛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面試成績60分以上且資格復審合格但未能進入體檢的人員,考試成績(或結果)自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之日起半年內有效,各招聘單位相應崗位出現空缺時,可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負責招聘中的各項事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因個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心理測評、政審、崗前培訓等環節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本次應聘。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對本公告有最終解釋權。
成都市公安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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