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氣象部門招聘工作人員8人公告(第二批)
來源:浙江省氣象局
2024-08-06 09:54:26
2024年浙江省氣象部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二批)
根據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和中國氣象局有關要求,受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委托,現就浙江省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此次招聘的崗位為地方事業編制委托招聘的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專業、學歷等要求詳見《浙江省氣象部門事業單位2024年招聘崗位表(第二批)》。
浙江省氣象部門事業單位2024年招聘崗位表(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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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具體用人單位 |
單位層級 |
擬安排崗位 |
崗位性質 |
專業 |
學歷 |
需求數 |
1 |
龍泉市氣象防災減災中心 |
縣級 |
綜合業務 |
業務 |
氣象類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2 |
龍泉市氣象防災減災中心 |
縣級 |
綜合業務 |
業務 |
氣象類 |
本科及以上 |
1 |
3 |
慶元縣氣象防災減災中心 |
縣級 |
綜合業務 |
業務 |
氣象類 |
本科及以上 |
1 |
4 |
松陽縣氣象災害防御中心 |
縣級 |
綜合業務 |
業務 |
氣象類 |
本科及以上 |
1 |
5 |
景寧畬族自治縣氣象災害防御中心 |
縣級 |
綜合業務 |
業務 |
氣象類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6 |
景寧畬族自治縣氣象災害防御中心 |
縣級 |
綜合業務 |
業務 |
氣象類 |
本科及以上 |
1 |
7 |
永康市氣象防災減災中心 |
縣級 |
綜合業務 |
業務 |
氣象類 |
本科及以上 |
1 |
8 |
金華市金東區氣象災害防御中心 |
縣級 |
綜合業務 |
業務 |
氣象類 |
本科及以上 |
1 |
小計 |
8 |
二、招聘對象條件
招聘對象應具有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政治立場堅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氣象工作;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符的專業、學歷及相應學位等條件。專業根據中國氣象局人事司《氣象部門人員招錄專業目錄(2024年版)》認定(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上述基本條件外,招聘對象還應分別符合下列條件:
(一)招聘對象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9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在職人員報考招聘崗位時需征得現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若是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還需征得當地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同意。報名時需提交經上述部門蓋章同意的《2024年浙江省氣象部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同意報考證明》(樣式見附件3)。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等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5日,“相關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附件4)等其它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2.截至2024年8月5日,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24年8月5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4.截至2024年8月5日,未滿服務期的定向培養生不能報考。
5.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從事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察等崗位,也不得報考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應規定執行。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
在浙江省氣象局門戶網站、部分高校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和投送紙質材料相結合的方式,網上報名的同時,必須投送紙質材料,否則視為報名無效。網上報名信息與紙質報名信息不一致的,以紙質報名信息為準。
紙質材料: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照片為近期1寸彩照1張)、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學位證書復印件、在職人員還需提供《2024年浙江省氣象部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同意報考證明》(樣式見附件3)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崗位所需的佐證材料,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復印件(留學人員可暫提供證明國外(境外)學習情況的文書)和學習成績單(須加蓋畢業院校教務處公章)復印件。
網上報名:報名表電子版和紙質材料掃描件發郵箱(zjqxrsc@163.com)。
報名時,每人限報3個崗位志愿,以第1個崗位志愿為主。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8月12日(紙質報名材料以寄出時間為準),郵寄地址附后。
(三)資格初審
浙江省氣象局將根據招錄崗位設定的職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應聘人員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或不如實填寫有關信息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中,在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的條件與招聘條件不符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等,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直接面試的崗位,根據報名情況以及優先篩選條件(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學歷層次、專業對口程度、求職動機、在校成績等),一般按計劃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時間初定2024年8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在浙江省氣象局門戶網站(http://zj.cma.gov.cn)公布。
(五)資格復審
浙江省氣象局將根據招錄崗位設定的職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應聘人員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或不如實填寫有關信息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中,在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的條件與招聘條件不符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等,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報考者面試成績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素質、學業成績、研究論文、社會實踐、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
(七)確認擬錄取名單及公示
在浙江省氣象局網站向社會公示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根據公示結果,確定正式錄用人員。
(八)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九)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錄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或調劑。被錄用人員一般應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或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十)注意事項
1.考生及時留意網上資格初審情況,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考生報名經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2.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由浙江省氣象局參考《氣象部門人員招錄專業目錄》(附件1)設置及審查認定。
3.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5.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報名人員提供的電話方式應為有效方式,請保持電話暢通。
四、招聘政策咨詢
聯系部門:浙江省氣象局人事處
聯系方式:
0578-2661611 施趙銳(1-6崗位)
0579-82119801何麗萍(7-8崗位)
0571-87060042王連慈
郵箱:zjqxrsc@163.com
五、招聘工作監督
浙江省氣象局黨組紀檢組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招聘工作紀檢監督電話:
0571-87076753
0571-87074192
六、郵寄地址
郵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區河坊街舊仁和署38號浙江省氣象局人事處
郵政編碼:310002
七、附件
浙江省氣象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4:工作經歷證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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