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150人公告
來源:成都人事考試網
2024-08-06 13:18:25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2024年下半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金牛區社會治安力量建設,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穩定、服務轄區群眾、護航經濟發展,根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實際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共計劃招聘輔警150名,具體職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年齡以報名第一天計算);
4.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高等條件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賣淫嫖娼、賭博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國家規定的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24年8月7日9時—2024年8月11日17時;
2.資格初審:2024年8月7日9時—2024年8月12日20時;
3.網上繳費:2024年8月7日9時—2024年8月12日20時;
4.準考證打印: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16日;
5.筆試時間:2024年8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考生報名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選擇本公告考試進行報名。
(三)報名程序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和《職位表》(詳見附件1)等信息,了解具體招聘需求,報考與自身條件相符的職位。發現報考者提交虛假信息、弄虛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注冊。報考者須按照網絡提示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者上傳照片后,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上傳的照片不符合規定或與本人不符的,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填報信息。注冊成功后,報考者根據提示選擇應聘崗位,如實、準確填寫《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報信息不規范、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無法通過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3.資格初審。考生請在資格初審時間段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招聘單位將根據各職位所需對考生填報的身份、學歷、年齡、身高等信息進行初審,考生填寫的信息務必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初審合格者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4.確認繳費。資格初審通過,考生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17〕473號)規定,筆試考務費50元。繳費完畢,即報名成功,報名信息將不能再更改。除職位取消特殊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各職位計劃招聘數與該職位報名成功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比2,如未達到該比例,將按照報名成功人數相應調減招聘名額,并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者請于2024年8月15日至8月16日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一)筆試與心理測評
1.應聘者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筆試公告上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和心理測評。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科目為《綜合能力素質測試》。筆試內容包含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綜合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筆試時間為60分鐘,正式開考后15分鐘內未進入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3.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于筆試結束后立即進行心理測評,心理測評時間60分鐘。心理測評由專業機構進行鑒評,測評結果在面試環節前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條件。
(二)體能測評
1.參加筆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在筆試當天現場通知,以現場通知為準。應聘者務必合理安排著裝,充分做好體能測評準備,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評。
2.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跑3個項目。
3.測評標準: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13′1?),縱跳摸高(≥265厘米)、1000米跑(30歲(含)以下≤4′25?),測評要求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2024年2月印發)執行。測評為非競爭性,任2項合格即可通過,體能測評結果當場公布。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當月計算。
4.未按照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者或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5.筆試成績及體能測評結果將在微信公眾號“成都金牛公安”進行公布,同時將明確進入面試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等內容。
(三)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按照資格復審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2.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職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1《職位表》進入面試人員比例)確定面試和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考生在資格復審時須遞交資格復審材料(材料原件現場查驗,復印件由報考單位存檔復審),資格復審結果現場宣布,資格復審不合格者,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
3.未在規定時間內遞交資格復審資料者,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4.資格復審材料:1寸彩色白底免冠證件照1張、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張(首頁及本人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學信網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銀行征信材料(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滿足優先條件或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按照面試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3.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者,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4.面試后,心理測評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成績、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位數四舍五入)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其中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5.面試成績、資格復審、心理測評結果將在微信公眾號“成都金牛公安”進行公布,同時明確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地點等內容。
五、體檢、政審和公示
(一)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照體檢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
2.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的不合格,體檢費用按照醫院收費標準由考生自理。
3.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因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二)政審
1.體檢合格人員,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實施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須體檢合格。
(三)公示
1.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微信公眾號“成都金牛公安”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經查實不符合招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以上各環節公告公示的具體時間,請應聘者自行關注微信公眾號“成都金牛公安”相關公告公示信息,且務必確保電話暢通。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與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簽訂勞動合同。未按規定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放棄應聘。
2.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通知崗前培訓報到時間和地點,聘用對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崗前培訓。逾期未報到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雙方意愿及個人表現,可繼續聘用。
4.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外招聘,按照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合同管理。
七、工資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輔警薪酬相關規定執行。
(二)其他待遇
1.統一配備執勤服裝、裝備;
2.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
3.每年組織健康體檢;
4.單位統一購買“五險一金”及意外險;
八、紀律與監督
招考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028-86406354(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督察大隊)
九、其他事項
1.招聘中各環節公告公示等內容統一由微信公眾號“成都金牛公安”發布。
2.整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應聘者提交虛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因個人原因造成報考者未準時參加筆試、心理測評、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崗前培訓等任一環節的,均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本次應聘。
4.心理測評合格、面試成績60分以上但未能進入體檢的人員,考試成績(或結果)自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之日起半年內有效,招聘崗位出現人員空缺時,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5.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負責招聘中的各項事宜,不與任何其他機構聯辦、掛鉤。不指定任何考試材料或者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除網上報名時繳納的考務費外,不收取任何其他費用。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對本公告有最終解釋權。
咨詢電話:028-86406256
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
2024年8月6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