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沙市區引進優秀教師20人公告
來源:沙市區人民政府
2024-08-07 17:17:44
沙市區2024年引進優秀教師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沙市區教育工作實際需求,沙市區面向社會公開引進20名優秀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面向湖北省內公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引進具有豐富教育教學一線工作經驗,能在教育教學中起帶動引領作用的優秀教育工作者。
(注:荊州市內(含縣市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有正式編制人員不在此次引進范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沙市區2024年引進優秀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關時間節點
(一)《崗位表》中相關崗位的年齡條件均按周年計算,從7月1日起算。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則應聘人員應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31日。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引進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報考人員提交報名和資格審查相關資料后,對報考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于2024年8月16日12:00前告知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結果。
(一)時間與地點
1.時間:2024年8月7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地點:荊州市沙市區教育局(荊州市沙市區江漢路120號)。
(二)所需資料
1.《沙市區2024年引進優秀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及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登記照3張;
2.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證網證書驗證信息,(http://www.jszg.edu.cn);
4.報考崗位相關的各種獲獎證書和榮譽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5.所在單位提供三年以上教學經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6.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和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簽署的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請于2024年8月17日(周六)9:00—17:00到荊州市沙市區教育局(荊州市沙市區江漢路120號)三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未按期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
(一)筆試時間、地點
1.時間:2024年8月18日(周日)上午9:00-11:00
2.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注意事項
1.筆試考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教師素質與技能、專業知識等。
2.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包括臨時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未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包括臨時身份證)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三)筆試成績
考生筆試成績預計在8月下旬發布。根據相關規定和招聘崗位、考生成績等分布情況,劃定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并在沙市區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布。沒有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空余的崗位核減或取消。
六、面試
(一)面試人選確定:按崗位引進計劃數與面試入圍人數1:3的比例,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范圍。當崗位引進計劃數與達到筆試最低合格線人數之比低于1:3時,達到筆試最低合格線人員全部納入范圍;該比例低于1:1時,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引進計劃數。
(二)面試形式: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一般采取無學生試講的形式進行。
(三)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實行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控制,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將在面試公告中公布,達不到面試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相應崗位引進計劃數核減或取消。
(四)面試開考前在沙市區人民政府網發布面試公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公告發布之日起至面試結束之日止,如面試入圍考生棄權不再遞補。
七、綜合成績計算
(一)成績權重。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40%和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
(二)計分方法。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三)排名規則。考生筆試成績按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總成績依筆試、面試成績加權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組織面試加試。
八、體檢、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費用由申請方承擔。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進行考察,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考察中還要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2.因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根據綜合成績按排名依次遞補,若沒有人員遞補或遞補人員不足,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九、公示及備案
(一)根據考察結果由招聘單位、沙市區教育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經沙市區人社局審定,在沙市區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報區人社局按照相關規定和崗位條件審核備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辦理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聘用備案。
十、政策待遇
(一)引進教師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管理。
(二)引進教師實行試用期管理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定崗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三)引進教師必須服從組織分配,由區教育局統一安排工作崗位。聘用對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十一、其他
(一)本次引進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對公開招聘全過程予以監督檢查,如有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考生在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棄權的,應由本人出具書面聲明,通過掃描或拍照、傳真、郵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單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內應保持聯系方式暢通,避免招聘單位無法聯系。確系無法聯系的,由招聘單位據實記錄,視同考生自動棄權。
(三)未盡事宜由沙市區2024年引進優秀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務咨詢電話:0716—8201607
政策咨詢電話:0716—4103898
舉報投訴電話:0716—4103878
沙市區2024年引進優秀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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