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鷹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招聘輔警20人公告
來源:鷹潭市人事考試網(wǎng)
2024-08-08 09:19:27
2024年鷹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jù)《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結合當前公安工作需求,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
此次計劃招聘輔警20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鷹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間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5.勤務輔警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優(yōu)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報考勤務輔警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體能素質;
8.自愿服從工作崗位分配;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優(yōu)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包括: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國家和江西省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
符合優(yōu)先聘用條件人員參加勤務輔警招聘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應聘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首個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得再續(xù)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到刑事處罰或依據(jù)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養(yǎng)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者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0.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11.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2.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3.其他按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人員所在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全市公安機關列入用人額度管理的在職輔警,不得報考。
三、招聘步驟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考生自愿報名,通過筆試、資格審查、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網(wǎng)上注冊報名
1.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17:00時止。
2.報名方式:公告發(fā)布后,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40722095417)進行網(wǎng)上注冊,據(jù)實填寫報名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并上傳近期(6個月以內)免冠正面藍底彩色電子照。
3.本次招聘實行網(wǎng)上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件等資料。因弄虛作假被取消招聘資格,或因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無法與報考人員聯(lián)系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報名期間每天17:00公布一次報名成功人數(shù),之后不再公布。
5.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見公告發(fā)布網(wǎng)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并按要求參加筆試。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點設在鷹潭市余江區(qū)。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處理,筆試成績按分數(shù)從高到低進行排名。
3.筆試內容。考試范圍主要為:《中國共產(chǎn)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公安基礎知識》等。
4.公布筆試成績。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入闈資格審查人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
(三)現(xiàn)場資格審查
1.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入闈資格審查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查,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如下:
(1)準考證、報名登記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4)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還需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的學歷驗證結果,包括《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5)本人近期(6個月內)一寸免冠正面藍底彩色照片2張;
(6)符合優(yōu)先招聘條件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余江公安分局負責現(xiàn)場資格審查,余江區(qū)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查復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學歷、專業(yè)、年齡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jīng)審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或無法完成資格審查的,取消報名人員應聘資格,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chǎn)生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體能測評
1.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具體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項目、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三項合格的視為通過體能測評。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執(zhí)行30歲(含)以下體能測評標準;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執(zhí)行31歲(含)以上體能測評標準。體能測評采取達標制,體能測評合格標準詳見附件2。
2.體能測評前考生要進行適當鍛煉,評估身體狀況,有身體不適的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否則所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因考生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參加、主動放棄測評的,應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3.入闈體能測試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未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4.因體能測評不合格、考生個人原因不能正常參加測評及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參加體能測評。
(五)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名單屆時在發(fā)布公告的網(wǎng)站公布,面試準考證具體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履行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工作由鷹潭市人才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組織。
1.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處理。
2.修正系數(shù)
同一職位不同面試分組的,參照公務員面試做法,引入修正系數(shù)計算面試最終得分。
修正系數(shù)=同一職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該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平均分。
最終面試成績=個人原始面試成績×該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修正系數(shù)。
考場修正系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7位數(shù),第8位按四舍五入處理。修正系數(shù)計算時需去除面試成績異常數(shù)據(jù)(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響修正系數(shù)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最終面試成績按分數(shù)從高到低進行排名。
3.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處理。如遇末位同分情況,原則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規(guī)定的優(yōu)先招聘條件,再根據(jù)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綜合成績按分數(shù)從高到低進行排名。
面試之后產(chǎn)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入闈體檢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見附件3)執(zhí)行。體檢環(huán)節(jié)安排涉毒檢測(余江公安分局負責)。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chǎn)生的缺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參加政審考察。嚴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見附件4)的規(guī)定,參照人民警察招錄要求,突出政治標準,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政審考察前,政審對象要提供“報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因政審不合格產(chǎn)生缺額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八)公示
體檢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提交鷹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黨委研究批準,之后按有關規(guī)定在相關網(wǎng)絡平臺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五年,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輔警試用期間發(fā)放試用期工資,統(tǒng)一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正式評定層級,從次月起享受對應層級工資標準。
五、其他事項
(一)信息發(fā)布。各環(huán)節(jié)入闈名單及補充公告,將通過鷹潭市人事考試網(wǎng)、鷹潭市人才云、鷹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微信公眾號和中智鷹潭公眾號公布,請考生注意關注網(wǎng)站公告,或在工作時間內致電咨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1.政策咨詢電話:0701--5868029
2.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01--6281666
3.監(jiān)督電話:0701--5886210
(二)招聘期間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及時查閱有關信息。因聯(lián)系方式填寫錯誤、聯(lián)系不暢通或未及時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嚴禁弄虛作假行為。為了確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須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因此考生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報考人員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相關規(guī)定,如發(fā)現(xiàn)有作弊、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不服從考務安排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關政策以本公告為準(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
(六)關于各項資格條件計算截止時間問題。各項資格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除公告已明確或另有規(guī)定外,均為2024年8月6日。
(七)關于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yè)生報考問題。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yè)生,可視同大專學歷報考;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yè)生,可視同本科學歷報考。
(八)報考人員要及時關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項準備。
六、本公告由江西省鷹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政工科負責解釋。
鷹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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