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慶陽寧縣司法局下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公告
來源:寧縣人民政府
2024-08-09 09:21:55
寧縣司法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參照《慶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慶組發(fā)〔2021〕7號)及中央、省、市加強公證隊伍建設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為寧縣司法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崗位及人數
選調單位寧縣公證處,單位性質為財政全額撥款副科級事業(yè)單位,擬在編制限額內選調事業(yè)管理九級職員2名。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中已取得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A、B、C證且已轉正定級的九級管理崗位人員(含職員等級晉升為八級職員及九級職員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身體健康,愛崗敬業(yè)。
(二)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已轉正定級的事業(yè)管理人員。
(三)學歷、年齡及專業(yè)要求見《寧縣司法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2)。
(四)工作滿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或政治規(guī)矩的;
2、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受黨紀政務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尚在試用期的各類人員;
8、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分為報名與資格審查、公開測試、考察和資格復審、體檢、公示、辦理調動(聘用)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及方式: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寧縣公證處(新寧鎮(zhèn)人民路東城統(tǒng)辦樓一樓125室)現場報名,不接受他人委托報名。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手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并加蓋所在單位和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公章。
(3)組織、人社部門錄用文件復印件(加蓋組織或人社部門公章)。
(4)機關事業(yè)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表復印件(單位蓋章)。
(5)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復印件(加蓋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公章)。
(6)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
(7)紀檢監(jiān)察機關出具的廉潔自律證明。
(8)近期二寸免冠藍底照片5張及電子版。
4、資格審查:公開選調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該職位選調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在縣人社局指導下,縣司法局對報名人員的“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進行資格初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及時予以反饋,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縣司法局負責通知參加公開測試。
(二)公開測試
1.形式與內容。測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縣司法局組織實施。
筆試,主要進行行政職業(yè)能力綜合知識及《民法典》《公證法》《公證程序規(guī)則》等知識測試,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命題要求答卷,總分為100分。
面試,每個選調職位面試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面試主要考核應試者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協(xié)調溝通能力,現場打分,總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2.測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測試成績=筆試×60%+面試×40%。如出現測試成績相同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確定名次。
(三)考察和資格復審
根據測試成績,按照考察人數與選調計劃2: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縣司法局負責,組成考察組,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并在人社部門協(xié)助下,查閱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違紀違規(guī)情況、誠信檔案記錄情況)。通過個別談話聽取意見和與考察對象面談、政治素質測評、干部職工滿意度測評等方式進行,由考察組成員評價打分。考察總分為100分,其中政治素質20%、工作實績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風20%、干部職工評價10%。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聽取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意見,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
政治和廉潔方面有問題的一票否決、考察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四)體檢
考察和資格復審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情況(綜合成績=測試成績×60%+考察成績×40%),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對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地點由縣司法局組織到縣級定點醫(y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排序進行遞補并安排體檢。
(五)公示與調動
擬選調人員確定后,在縣司法局、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反映的,經調查核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有反映,經查實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不予調動(聘用)。
五、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和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參與監(jiān)督,并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全程進行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2、報考人員報名后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密切關注縣政府門戶網站及縣人社局、縣司法局發(fā)布的選調工作有關信息。對因通訊不暢或未關注公開選調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3、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請廣大報考人員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4、未盡事宜按照公開選調工作有關政策和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934-6622428 、0934—6622128
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0934-5919569
中國共產黨寧縣司法局黨組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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