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麗水市蓮都區教育局選聘教師3人公告(二)
來源: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8-10 13:25:29
麗水市蓮都區教育局2024年公開選聘教師公告(二)
根據編制空缺情況和實際用人需求,經研究,麗水市蓮都區教育局決定開展2024年公開選聘小學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計劃
本次公開選聘事業編制教師共3名。具體選聘崗位條件詳見《麗水市蓮都區教育局2024年公開選聘教師計劃》(附件1)。
二、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聘范圍
面向浙江省范圍內在編在崗事業編制教師。
(二)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養,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要求;
(3)取得市教壇新秀(地級市)及以上名師榮譽,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市學科帶頭人(地級市)及以上名師榮譽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5)具有報考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6)在報考學科任教滿3年及以上;
(7)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8)具備選聘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9)符合選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計算工作經歷、服務期等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報考人員報考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麗水市蓮都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iandu.gov.cn/)發布公告。
具體選聘崗位、計劃數和資格條件等可在麗水市蓮都區政府門戶網站下載《麗水市蓮都區教育局2024年公開選聘教師計劃》(附件1)查詢。
(二)報考程序
1.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聘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區教育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8月15日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麗水市蓮都區教育局407會議室(麗水市蓮都區天寧街880-1號)。
報名所需材料:《麗水市蓮都區教育局2024年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同意報考證明書(附件3)、報考學科任教滿3年以上證明原件一份,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市教壇新秀及以上榮譽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報名和資格審查后,同一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選聘計劃數1:3比例的,由區教育局會同區人力社保局決定是否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開考。
2.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蓮都區教育局408辦公室領取《面試通知書》。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領,代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3.考試
本次考試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各學科崗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按選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5.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相關信息在本次公開選聘信息發布網站公示7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人事聘用規定辦理調動、聘用等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開選聘事業編制教師服務年限按照蓮都區調配政策執行。
選聘對象在接到通知后,須在半個月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資格。在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階段因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區教育局會同區人力社保局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為維護本次選聘工作的嚴肅性,確保選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選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或在報名、筆試、素質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和聘用等各個環節中發現與公開選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浙江省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麗水市蓮都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本次公開選聘有關信息在指定網站公布:麗水市蓮都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
特別提示:公開選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上述網站公布,請應聘者隨時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監督電話:麗水市蓮都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0578-2123876;
咨詢電話:麗水市蓮都區教育局0578-2021912。
附件:
麗水市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市蓮都區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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