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贛榆區定向招聘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10人公告
來源:贛榆區人民政府
2024-08-12 15:33:15
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定向招聘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公告
為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5〕21號)和《關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21〕13號)等文件精神,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贛榆區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招聘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2024年畢業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贛榆區戶籍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二、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定向招聘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定向招聘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選崗表》(附件2,以下簡稱《選崗表》)。《崗位表》和《選崗表》可在贛榆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ganyu.gov.cn)下載。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并由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六)列入江蘇省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定向招生計劃,入學前已按規定與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原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在校期間,無《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5〕21號)和《關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21〕13號)等文件明確規定的違約情形。
四、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納入連云港市贛榆區事業編制管理,享受連云港市贛榆區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五、報名事項
報名和資格審核由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一)報名時間
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請應聘人員攜帶報名材料至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科(贛榆區青口鎮黃海東路306號北二樓)報名。
對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聯系,政策咨詢電話:0518-86263658 。
(三)報名材料
1.《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定向招聘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報名表》原件(附件4,以下簡稱《報名表》,如實填寫,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2張。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定向就業協議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科除外)、戶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資格審核
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方可參加考試。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審核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五)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2.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試
本次定向招聘采用筆試的形式,由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崗位所需相關專業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事業單位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二)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100%。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贛榆區人民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七、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若出現同分,由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總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由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由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八、公示
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贛榆區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連云港市贛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九、聘用
(一)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如遇同分,同分人員現場抽簽決定選崗順序),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具體崗位詳見《選崗表》。選崗結束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員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三)根據《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5〕21號)和《關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21﹞13號)規定,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工作不少于6年(含試用期和規培期)。在規定服務期內不得報考脫產學歷教育。如有違約,須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并將有關情況存入個人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四)未能通過“定向招聘”進編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根據其成績,按照公開公平原則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具體情況安排就業,在服務期內只可參加本區鄉鎮(街道)衛生院的公開招聘。
(五)因本人原因,不參加本次招聘考試、不參加選崗、未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監督和舉報
連云港市贛榆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7181369、0518-86212339。
連云港市贛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6229831。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
連云港市贛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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