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邢臺威縣招聘非編聘用幼兒教師46人公告
來源:威縣人民政府
2024-08-13 09:24:27
威縣2024年公開招聘非編聘用幼兒教師的公告
為解決我縣教師緊缺問題,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編聘用幼兒教師46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8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間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形式應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留學回國人員應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或“大學生退役士兵”學歷可放寬至專科。(“大學生退役士兵”指從威縣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或大學期間從威縣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后復學,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4.具有學前教育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名及資格審查階段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在辦理聘用前須取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非編聘用幼兒教師46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威縣2024年公開招聘非編聘用幼兒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凡涉及到年齡、工作經歷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2日。
(三)不在招聘范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學生;
4.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人員。
5.未經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不得應聘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
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執行崗位回避和履職回避制度。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 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報名地點: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一樓西大廳(光明路9號)
聯系電話:0319-6156936,0319-6156965。
2.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威縣2024年公開招聘非編聘用幼兒教師報名表》(表格在威縣人民政府網自行下載),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下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相關材料現場報名。
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參加招聘報名。
(2)師范類專業專科學歷畢業生,畢業證書專業信息不能證明是師范專業的,需提供就讀學校開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3)專科學歷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威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具的退役軍人身份認定證明及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請考生及時關注威縣人民政府網,填寫信息時所提供的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保持通訊暢通,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3.資格審查。由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威縣教育局、威縣紀委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或由用人單位進行電話通知。通過資格審查考生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4.準考證發放: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24年8月23日下午14:30至17:00。地點是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一樓西大廳(光明路9號)。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5.開考比例: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三比一。達不到比例的,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
2.筆試時間:考生的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3.筆試設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在威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本次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確定面試入圍分數線,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說課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天在考點張貼并在威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4.考試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考生成績時,各項成績計算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選。比例內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依次按筆試成績較高者,學歷(學位)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的順序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體檢合格的,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未按時參加體檢、考察環節,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招聘崗位的,按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威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造成的空缺,按同崗位考試總成績名次向后順延遞補,公示期結束后不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由威縣教育局負責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并為其管理人事檔案、調整工資、職稱評定、辦理社會保險等有關事項。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三年,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根據需求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受聘教師合同期內要求調離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3)非編聘用幼兒教師工資,參照同等條件編制內教師標準執行,合同期間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含企業年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和聘用。
特別提醒:
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24小時暢通。考試成績、通知安排、擬聘人員名單公示等相關信息均在威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請廣大考生關注并及時查看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政審、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期間的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弄虛作假、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附件:
威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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