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20人公告
來源:科爾沁區人民政府
2024-08-13 09:54:40
2024年度通遼市科爾沁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人才強區”戰略,進一步加強科爾沁區各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人才優先戰略,吸引各類人才集聚科爾沁區就業,根據《科爾沁區人才引進實施辦法》(通科黨字〔2020〕20號)《科爾沁區人才引進若干政策》(通科人才字〔2022〕2號)文件精神和用人單位實際需求,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人才20人。具體崗位詳見《2024年度通遼市科爾沁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詳見附件1)
二、引進條件
(一)引進人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組織分配;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具有從事基層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
6.學歷、學位要求:
(1)本科畢業生須符合國家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學”或“一流學科”建設名單(2017年公布的第一輪“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建設學科名單,2022年公布的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
(2)研究生要求學歷學位證俱全,且高等教育階段起始學歷為全日制本科(不含專升本、自考、成教等);
(3)留學歸國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畢業院校限定為2023、2024年度QS世界排名前300名境外大學,高等教育階段起始學歷須為國內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不含專升本、自考、成教等);
(4)國(境)外留學歸國碩士、博士研究生專業名稱須與國內專業名稱一致或相近,并根據在讀期間所學課程內容具體判定;
(5)2024年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至2024年8月31日(含);2024年碩士應屆畢業生、博士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取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含)。
7.年齡要求:
“一流大學”或“一流學科”本科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
8.其他資格條件以《崗位表》規定為準,取得時間截至報名開始日(含)之前;
9.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3.科爾沁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辭職不足6個月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5.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與引進單位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待遇
(一)引進人員全部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按照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二)符合《科爾沁區人才引進若干政策》人員享受除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補貼及安置費。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除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補貼2000元/月(共享受五年),給予安置費10萬元。
2.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獲得自治區(省)級政府獎項的具有副高級職稱的人員,享受除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補貼1500元/月(共享受五年)。
3.國家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當年QS世界排名前300名境外大學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的留學歸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享受除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補貼1000元/月(共享受五年)。
四、引進程序
本次公開引進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人才評價、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發布公告時間:2024年8月12日,相關事宜均在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爾沁區12333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位報考人員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2.報名時間:2024年8月19日— 2024年8月23日
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科爾沁區零工市場一樓(和平路南段616號)
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4.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度通遼市科爾沁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
報考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經歷:要填寫就讀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工作經歷:截止報名開始日之前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已過試用期及服務期”。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2)《2024年度通遼市科爾沁區事業單位人才引進人才評價表》一式兩份(以下簡稱《人才評價表》,見附件3),
報考人員需按本人實際真實準確自評賦分且在表格空白處簽字(《人才評價表》填報說明詳見附件4);
(3)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4)各學習階段(本科及以上)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2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5)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留學歸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成績單、錄取通知書、就讀證明等相關材料(中文翻譯版)。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報考人員還須提供《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成績單(須體現GPA并加蓋學校印章,學校成績單未體現GPA的,或與國內GPA計算方法不一致的,按照《科爾沁區事業單位引進人才評價表填報說明》(以下簡稱《填報說明》,見附件4)中所列公式計算成績并相應賦分);
(7)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專利證書、獲獎證書、論文等《填報說明》所列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復印件;
(8)報考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并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
(9)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及工資流水證明;
(10)崗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提供所在黨支部書面證明;
(11)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繳納報名費每人20元。(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 內發改費函〔2015〕523號文件執行)。
本次報名不設開考比例,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信息一經提交,不得更改。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在報名現場進行,由引才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審核通過;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報考人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中發現報考人員有違規違紀、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等情況的,取消其引進資格。
(四)人才評價
人才評價采取報考人員自我評價、人才評價復核方式開展。
報考人員須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展自評,人才評價滿分100分。人才評價結束后,對報考人員人才評價得分進行公示,根據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需求人數與人才評價人數1:3比例進入面試,參加人才評價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出現分數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環節。
各人才引進單位須成立人才評價工作組,對照評價標準和要求,對報考人員自評結果進行復核,確認報考人員最終人才評價得分后報送至區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區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匯總各單位人才評價得分,對報考人員人才評價得分進行公示。報考人員對于單位復核認定得分有異議的,可在人才評價成績公布1日內向報名單位提出再審核申請,須注明申請理由并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各單位人才評價工作組須在1日內反饋復核結果。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進行面試(單獨組織,單獨排序)。
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繳納面試費用50元(考試費用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 內發改費函〔2015〕523號文件執行)。
(五)面試
1.科爾沁區融媒體中心主持人崗位引進人才面試工作由引才單位參照其他事業單位面試標準自主組織實施,面試有關安排及要求單獨設立,另行公布;
2.其他事業單位引進人才面試工作由區人才引進工作組統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開展。對面試人員知識積累、業務能力、科研水平、邏輯思維等能力素質進行綜合考評。面試設最低控制線,面試成績考試分數低于60分(百分制)視為考試不合格,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公告。
報考人員在人才評價和面試環節均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人才評價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同一崗位總成績并列時,查閱小數點后第三位小數區分。
(七)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體檢在指定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報考人員申請進行復檢的,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安排復檢。
(八)考察
引才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由引才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報考人員考察情況經引才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會議集體研究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區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通過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keerqin.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由引才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及時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含試用期),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2.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引進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對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引進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引進全過程,在公開引進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1.202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應屆碩士、博士畢業研究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2.聘用通知下發前被錄取為全日制高校學生(已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在本次公開引進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列編聘用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5.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本次引進工作中,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空缺時,均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每環節最多遞補三次,公示后無異議的,之后環節不再遞補。
(三)本次引進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引進無關。
引進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本方案中未盡事宜由科爾沁區人才引進工作組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科爾沁區人才引進工作組辦公室
2024年8月12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