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招聘合同制護士公告
來源: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醫共體
2024-08-13 10:43:48
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公告
因醫院發展需要,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2名合同制護士,具體崗位詳見《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需符合《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計劃表》的相關要求。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有責任心,吃苦耐勞、踏實肯干,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其他不宜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相應條件,詳見《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計劃表》(附件1);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24年8月12日;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指1994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公示、錄用的程序進行。
三、考試: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15:00止。
2.報名方式:此次報名采用線上報名,各考生通過電子郵箱進行投遞簡歷(收件郵箱:565619097@qq.com)。
3.報名材料:
(1)《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合同制護士報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3)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原件掃描件;
注:以上材料請打包成一個壓縮包,命名格式為:姓名+護理崗位應聘。
4.報名成功后,醫院聯系考生加入“編外招聘溫馨提示微信群”,微信群僅用于溫馨提醒,招聘流程結束后即解散。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通知將在群里發布,請各考生入群后,及時關注、回復相關消息。
(二)資格審查
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審核合格的以微信方式發送審核合格通知,請關注近期微信消息。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開考,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開考比例,招聘計劃將相應核減。報名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因考生個人原因(報名表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考試
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和面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測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考試時間6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專門復習用書。報考人員須按筆試通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筆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筆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入圍面試。筆試存在違紀情況的或缺考的或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不得入圍面試。
2.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形式,考察應試者的綜合能力以及與應聘崗位的匹配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報考人員須按面試通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核。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分,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進行加試)。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機關事業單位招錄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由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為不合格的,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可根據需要審核后依次遞補。
(五)考核
考核由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負責,考核參考公務員考核有關規定和操作程序執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報考人員考核結論為不宜錄用的或在考核階段本人放棄錄用資格的,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可根據需要依次遞補。
(六)公示
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根據體檢、考核情況,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選在本院院務公開欄公示3日,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有關遞補事項。
(七)錄用
1.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杭州市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擬錄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2.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錄用資格:
(1)入職前后提供虛假信息的;
(2)無法完成招聘單位分配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的;
(3)存在競業限制規定的;
(4)違反法律法規、單位規定等行為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應解聘的其他情形。
擬錄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報到并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材料,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及錄用資格。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2.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23668032。
3.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咨詢臨安區第四人民醫院人事科,電話:0571-23668011,咨詢時間為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