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洋河新區招聘稅務輔助工作人員6人簡章
來源: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4-08-15 17:36:27
洋河新區公開招聘稅務輔助工作人員簡章
為提升稅費征管服務水平,根據工作需求,宿遷市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洋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稅務輔助工作人員,外派到相關單位從事稅務輔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二、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 聽黨指揮,服從命令,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性、紀律性。
3. 本科以上學歷。
4. 報名時年滿18周歲,不超過30周歲(1994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4日期間出生)。
5.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報考專業認定以《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為準(附件1)。除本公告之外,其他相關政策,由興洋公司負責解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3)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4)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5)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在處分影響期之內的;
(6)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7)洋河新區現在職在崗的政務輔助人員不得報考;
(8)與用人單位領導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錄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興洋公司會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嚴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原件和復印件;
(2)洋河新區公開招聘稅務輔助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張。
2.報名地點:洋河新區東圩辦公樓三樓人事檔案辦公室。
3. 報名工作負責人及聯系方式:吳亭,0527-88850787。
4.報名時間: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5.資格審查:由興洋公司會同用人單位現場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須誠信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錄用程序。
6.考試費用:通過資格初審后,收取筆試考試費用100元/人,現場繳納。
7.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8.報名結束后,有效報名人數與招錄人數之比小于開考比例的,核減錄用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
(三)筆試
報考者應當攜帶筆試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者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相一致。
筆試內容:行政能力測試、公共基礎、綜合知識。
筆試成績公布方式:在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布,報考者自行查詢。
筆試采用百分制,筆試合格線為60分,報考者筆試成績必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確定現有筆試合格人員作為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在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布。
面試時間: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采用百分制,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者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面試成績當場告知報考者。
面試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求剩余考官打分平均值的方式計分。面試結束后,總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根據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同時進入體檢環節。體檢人員名單在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布。
體檢工作由興洋公司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產生缺額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同時進入體檢環節。
(六)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由興洋公司會同用人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違法犯罪等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報考者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結束后,根據總成績、體檢結果、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聘用及待遇
擬錄用人員由興洋公司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首次合同服務期為3年(實行3年一簽),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結果,需要繼續留用的,續簽勞務派遣合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將從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同時遞補。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聘用的人員參照新區《洋河新區機關事業單位政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待遇標準執行。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市洋河新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吳亭 0527-88850787
監督電話:洋河新區監察審計局0527-82668069
附件: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