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張掖市肅南縣事業單位招聘14人公告
來源:肅南裕固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4-08-16 11:39:48
肅南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號)和《中共張掖市委組織部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張人社通〔2020〕220號)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肅南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全縣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具體崗位、人數及要求詳見《肅南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表》)。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堅定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綜合素質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備各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等條件。其中,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一致;崗位中要求提供學位證明的,須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5.《崗位簡表》中年齡按周歲計算,35歲及以下為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6.限肅南縣戶籍的,戶口遷入時間須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前(2024年8月15日以前,不包括1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或不予招聘
1.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4.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訂單定向生、委托培養生;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6.肅南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
7.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內的;
8.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崗位專業要求
各招聘崗位專業條件以教育部專業分類目錄為準。各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僅限于該專業的人員報考;因參考目錄不一致,考生所學專業與《崗位簡表》所列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認定屬于同一專業證明材料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報名地點
肅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下載并填寫《肅南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2份,須經本人簽字確認;
2.近期2寸藍底免冠證件照片5張;
3.畢業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崗位)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
4.有工作單位的報名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原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須經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并加蓋公章);
5.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6.《誠信承諾書》原件,須經本人簽字確認;
7.崗位其他條件中要求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每人僅限報考1個崗位,報名登記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提交的各項信息須真實、準確、完整,且符合報考崗位公告條件。對提供不實信息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涉及違紀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
(四)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步進行,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報名結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未通過審核的,不予補報。
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肅南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五)報名費收取
1.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有關規定,報名費每人150元。
2.現場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須在現場按規定程序進行繳費,確認繳費結果后,由現場工作人員將繳費成功的報名考生相關信息進行采集錄入,信息錄入后,由報名考生負責將報名材料全部交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確認報名程序結束。2024年8月28日18:00前未完成繳費或繳費完成后未進行報名信息錄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報考資格,不予發放《筆試準考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考試
(一)筆試
參加筆試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1∶3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崗位計劃在肅南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報考取消崗位計劃的考生,屆時根據相關要求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準考證》現場領取,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通過肅南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
(二)資格復審
1.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對于達不到最低面試比例的崗位,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采取取消崗位計劃或崗位合并的方式達到面試比例。崗位合并按照崗位代碼依次依序開展,取消或合并的崗位將在肅南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及相應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學籍檔案托管證明。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能力等。衛健系統專業技術崗位面試考核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適應崗位的能力素質等。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以《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地點為準。面試考核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考核成績在面試結束后通過肅南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
(四)總成績計算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先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有一項缺考或成績為零分者,不計算總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由縣人社局通知本人。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必要時進行復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體檢對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如發現他人替檢、弄虛作假、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失真的違紀違規行為者,不予聘用;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不合格或本人主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按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只遞補1次。
(二)考察
考察環節,成立考察小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因各種原因無法按期提供檔案的,按自動放棄處理,責任由考生自負)、征求意見等方式進行,主要了解招聘崗位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在校表現、專業素質、實踐能力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招聘資格,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按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只遞補1次。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察直接定為不合格:
1.偽造證件、弄虛作假或證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職位所規定的報考條件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人員被執行人的,有治安刑事處罰記錄的;
4.在校期間受到處分或有不良記錄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錄(聘)用情形的。
考察對象自愿放棄招聘資格,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誠信檔案。
七、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和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肅南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聘用管理
公示無異議者,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定后,由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并報市人社局備案。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員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備案。
衛健系統受聘人員服務期不少于5年,試用期滿后,5年內未取得相關衛生執業資格證的,聘用單位主管部門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備案。
九、其他事項
1.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下組織實施。招聘全過程接受紀委監委、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應聘人員應準確填寫聯系方式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電話停機、關機、無法接通、無人接聽等原因,造成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應聘人員應注意報名截止時間,超過報名時限要求的不予報名。
4.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5.本次考試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要求的,立即取消其報考、錄用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監督電話:0936-6121361(肅南縣紀委監委)
咨詢電話:0936-6122223(肅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肅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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