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華義烏市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博士研究生15人公告
來源:義烏市人民政府
2024-08-16 13:36:58
2024年義烏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為深入實施義烏人才強市戰略,加大高素質專業化人才招引力度,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決定統一組織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博士研究生15人。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2024年義烏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計劃》(附件1)。
義烏市婦幼保健院招聘崗位的招聘程序和具體要求按照《2024年義烏市衛生健康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開展。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1)現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學生(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等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須相對應。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普通高校專業設置目錄以及招聘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接受應聘的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相對應。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
2.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形式。下載并填寫《2024年義烏市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附件2),將報名表和學歷學位證書等電子材料打包發送至招聘單位指定郵箱(郵箱地址詳見附件1),郵件標題為“應聘XX崗位+姓名”。
3.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收到應聘材料后,根據招聘計劃及時對應聘人員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崗位需求的人員,以電話形式通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及考試考核
1.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需攜帶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信網學歷認證,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發表的論文及科研成果證明、獲獎榮譽證書等招聘崗位有要求的以及其他能證明個人能力、崗位匹配度的相關資料。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時填寫內容、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
2.考試考核
各崗位(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崗位除外)考試形式為面試,不設開考比例,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素質、專業能力、學術修養、科研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
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通過面試、試講、答辯等形式,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師德素養、科研能力、教學水平、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發展潛力及身體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面考核。
考試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或省出臺新規定的,原則上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義烏市人社局政務信息公開欄:(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公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外地戶口的,聘用之前須將戶口遷移至義烏。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遞補
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環節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可在相應崗位考試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公示后,不再遞補。
四、工資待遇
按照事業單位人員薪酬待遇執行,同時享受義烏市相關人才政策。
五、注意事項
(一)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留學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二)招聘專業目錄參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以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信息。對于所學專業接近,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應聘人員可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三)應聘人員在初審、復審、考察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五)有關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具體問題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應聘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照招聘計劃中招聘單位的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9-85530732(報考政策)
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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