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東莞市東坑鎮中心小學招聘臨聘教師公告
來源:東莞市東坑鎮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
2024-08-16 14:18:09
東莞市東坑鎮中心小學2024年8月份招聘臨聘教師公告
為滿足我校2024年秋季學期開學教育教學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臨聘教師12名。
一、招聘概況
(一)招聘崗位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要求 |
小學語文 |
5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小學數學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小學英語 |
2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小學音樂 |
2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小學體育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小學信息技術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二)聘用期限
合同期限為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試用期1個月),工作表現優秀者可視實際情況進行續聘。
(三)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約10.5萬元/年(含五險一金);
2.享有與在編教師同等的職稱晉升、評優評先機會。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被行政開除公職和黨籍的人員,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對象或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肄業生、現役軍人和其他規定不能報考的人員;
8.違反師德行為并影響惡劣的;
9.未完成定向、委托培養服務年限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三)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本次招聘對象需在2024年8月及以前畢業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要求。報考者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至本次報名首日前一天。
3.教師資格證要求。報考者須持有小學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
報名——資格初審——面試——體檢——公示——聘用。
(二)報名資料及方法
1.個人簡歷表;
2.身份證電子檔;
3.教師資格證電子檔;
4.畢業證、學位證電子檔,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鑒定書或認證證明;
5.獲獎證書以及榮譽證書等相關資料;
以上材料請按順序編號壓縮打包,在2024年8月19日17:30前發送至郵箱:86495296@qq.com,郵件主題請按如下格式:個人姓名+聯系電話+應聘XX學科教師材料。
(三)資格初審
資格審核按1:3的比例推薦參加面試環節,人數少于或等于學科招聘人數,可按實際情況推薦進入面試環節。我校將在報名結束后聯系符合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進行面試。
(四)面試
面試時間另定。本次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結構化的形式為考官以既定的問題對考生進行問答。成績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數。面試成績不達80分的不得入圍體檢環節。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定。
(六)公示
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東坑鎮中心小學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新聘人員試用期可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正式定崗,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報考,報考、體檢以及其他環節提交和填寫的資料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認真閱讀并理解公告精神,因理解錯誤造成報名資格不符的,因此導致成績無效和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等責任自負。對報名資格審查沒有結論或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瞞報,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有違法犯罪記錄或其他不適合從事教務員職業的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應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擬聘用人員經查詢發現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情形的,不得錄用。
東莞市東坑鎮中心小學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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