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麗水縉云縣事業單位招聘23人公告
來源: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
2024-08-16 17:50:44
2024年下半年縉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和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4年下半年全縣部分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3名,具體的招考單位、對象、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等詳見《2024年下半年縉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也可登錄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詢(公告中“網上”即指該網站)。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
(1)具有縉云縣戶籍或縉云縣生源(以2024年8月25日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非在職)戶籍不限;
2.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3.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需在2024年8月25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需在2024年8月2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含學位要求學士)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上述畢業生須在2024年8月25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畢業證書;
5.面向縉云縣公安局優秀輔警招聘范圍和對象為:在縉云縣公安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滿5年及以上,并至少符合以下一項的:(1)近5年中,年度工作考核優秀或受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黨政部門表彰獎勵合計3次及以上的(不包括各類通報表揚);年度工作考核優秀與表彰獎勵系同一事項的,合并計1次優秀。(2)在重特大案(事)件處置、應急處突、搶險救災、疫情防控、協助打擊違法犯罪、重大活動安保等工作中表現突出,曾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給予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的。(3)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科技創新成果獲得地市級以上獎項,或者在我國獲得專利授權的(均為單獨權利人或排名首位權利人)的。(4)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評定具有與公安工作相關的特長技能且在實戰中發揮較大作用,或者在省級以上公安機關組織的業務技能比武競賽中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的。(相關工作截止時間以公告發布時間為準);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
8.存在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應當回避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9.《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并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圍、對象規定之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8年8月25日至2006年8月25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非在職)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3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7.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崗位計劃表備注欄(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本次招聘按崗位進行報名、考試,具體程序如下:
(一)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
時間:2024年8月25日9:00-8月27日17:00。
網址: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com)。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報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溫馨提醒:報名時間結束后審核不通過的,將不再予以改報,請報考人員注意時間節點,提前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8月25日9:00-8月27日18:00。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2024年8月25日9:00-8月27日17:00)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24年8月28日9:00-8月30日17: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com)辦理網上繳費。根據《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用為50元,兩科共10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9月18日9:00-9月21日9:00。
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五)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4年9月21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 :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2:00—3: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考試時考生自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等)。
(六)確定面試對象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七)資格復審
面試前要對入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2024年縉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資格復審登記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高等教育學歷信息注冊備案表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招考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工作經歷的時間計算統一截止到2024年8月25日。
考生所學專業資格的審查主要參照《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并結合崗位職責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或國外院校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根據相適性和相近性(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相適性,應聘人員專業與公告發布專業相近性)的原則予以審查,對報考崗位、學歷、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進行聯系(聯系方式見附件1)。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八)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九)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再相等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考察相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考察對象名單公布后至辦理錄用報到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十)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15日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報備員額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縉云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招聘崗位計劃數與繳費確認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網上予以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12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3)截止2024年8月25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按其遷出地進行認定。
(4)國有企業單位在職人員應書面報告所在單位,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后再按規定時間辦理錄用手續。
(5)考試違紀人員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
(6)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7)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聯系電話:0578-3127520。
本公告由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單位: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578-3127520)
舉報受理單位: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78- 3127519
縉云縣紀委縣監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 0578-3312150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