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天水市張家川縣公安局招聘社區輔警40人公告
來源: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4-08-19 10:49:44
張家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家川縣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社區輔警)
為深入推進“一村一輔警”工作,不斷規范張家川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加強輔警隊伍建設,有效緩解警力不足的問題,根據《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和《天水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張家川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警務輔助人員(社區輔警),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
2.具有張家川縣戶籍;
3.年齡范圍:18歲(含)以上、35歲(含)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4.文化程度:大專及以上(退役軍人可放寬到高中或中專文化程度);
5.身高:男性不得低于168CM(凈身高),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8CM(凈身高);
6. 身體健康,體型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色盲色弱,無紋身,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7.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8.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或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過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人員;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過的;
6.被吊銷律師資格證、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行政事業單位辭退解聘的;
7.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內擅自離職或從張家川縣公安局辭職的;
8.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
10.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聘用警務輔助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
3.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只加一次分。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招聘。
1.與張家川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職臨聘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
2.政法、公安類院校畢業生;
3.在職民警配偶、子女;
4.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所規定的具有其他優先聘用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初審,每名考生限報1個崗位。
2.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大專及以上學歷還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退伍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
(2)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6張;
(3)報考公安系統警務輔助人員填寫《張家川縣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在附件中下載填寫)。
3.報名人員如提交虛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報名經辦人員將結合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者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經資格審核符合條件者方可報名。
4.資格審核及政審。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和人民警察錄用政審標準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5.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地點:張家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節假日正常報名。
6.本次招聘收取報名考務費每人150元。
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天水市張家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天水市張家川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下載《張家川縣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政治考察核查情況反饋表》《張家川縣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政審表》,并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
2.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需提供:戶口簿(首頁、本人頁)、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2份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登錄中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6張、征信報告(帶身份證自行到中國人民銀行自助機打印)、信用中國查詢報告(自行到互聯網查詢打印)、《張家川縣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政治考察核查情況反饋表》《天水市張家川縣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政審表》。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資料必須完備、真實、準確,如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3.應聘人員報名時現場進行身高體重測量,當場作出是否達標的結論后考生簽字確認,考生拒不簽字確認的由監督人員和工作人員簽字注明。對現場測量身高體重有異議的考生可要求當場復測一次。
4.資格審查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和人民警察錄用政審標準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招聘資格。
5.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發放準考證,領取地點:張家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準考證在筆試、體測、面試、體檢中多次使用,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一經丟失概不補辦。
6.報名時收取報名費150元/人。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1.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時間和地點為準。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
3.筆試要求: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規定的時間、地點、考場參加筆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zjc.gov.cn/)統一公布。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由第三方負責實施,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入圍體能測評人員。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缺少證件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內容:
男子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女子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
項 目 |
男子組 |
女子組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4”1 |
1000米(800米跑) |
4分35秒 |
4分30秒 |
縱跳摸高 |
2.55米 |
2.25米 |
2.體能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測評前可試跑1次;1000米(800米)跑只測評1次。
3.體能測評上述3個項目,凡其中1項不達標的,視為測評不合格。
(四)面試
1.參加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均可參加面試。
2.參加面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時間為5分鐘,主要通過問答交流和目測的方式進行,考察應試者儀容儀表、身體素質、語言表達、思維能力和身體協調性等方面的情況,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試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責任自負,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并排序,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最終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最后一名并列者,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聘用。
(六)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底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等在公布綜合成績時一并公布。
2.參加體檢人員憑本人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對不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不接受體檢及復檢結果的,按本人自動放棄資格對待。
3.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按照招聘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筆試、體測、面試、體檢、政審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對象,對擬招聘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聘用關系及工資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由縣公安局組織崗位培訓,經培訓合格者,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由縣公安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進行管理,勞動合同原則三年一簽。
根據甘肅省公安廳、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甘公發〔2018〕15號)文件精神,正式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社區輔警)的,工資待遇2800元/月/人(含個人五險),入職次年起享受逐年月增資50元。如不能勝任輔警相關崗位工作或有違紀違法行為的,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五、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內容,嚴格按照公告規定參加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審。
2.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在招聘環節中若有臨時通知等相關情況,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3.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證件,不舉辦任何培訓班,不接受任何輔導,不再繳納考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4.張家川縣紀委監委將對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監督。
5.公告未盡事宜,由張家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6.報名監督電話及咨詢電話:
張家川縣紀委監委監督電話 0938-7886905
張家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 0938-8879314
張家川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 0938-4971568
張家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張家川縣公安局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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