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云南西雙版納勐臘縣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來源: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
2024-08-19 13:39:36
勐臘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工作通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及《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勐臘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標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按需設崗、按崗引進”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核測評,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19個崗位21名(含委托招聘1名)。具體招聘崗位信息、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勐臘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專業對口,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
6.應聘人員年齡為18至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7.從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在校學習期間所學科目掛科2次及以上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現役軍人;
7.西雙版納州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8.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符合應聘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規定的報名材料發至指定郵箱,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受理報名。
2.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必須按報名時間節點和要求提交規定的報名材料,因應聘人員提交材料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3.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地址
勐臘縣人民政府發展研究和督查事務中心:20044279@qq.com
勐臘縣融媒體中心:mlxrmtzxbgs @126.com
勐臘縣國防動員指揮信息保障中心:mlxfgj2009@126.com
勐臘縣營商環境發展促進中心:mlxfgj2009@126.com
勐臘縣地方公路管理段:mljt1991@163.com
勐臘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mljt1991@163.com
勐臘縣水利技術中心:mlsljbgs@126.com
勐臘縣大型灌區管理中心:mlsljbgs@126.com
勐臘縣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服務中心:675027615@qq.com
勐臘縣自然保護區管護局:675027615@qq.com
勐臘縣土地礦產儲備中心:1301735818@qq.com
勐臘縣政務服務中心:mlxzwglj@126.com
勐臘縣外來投資服務中心:mlxzshzj@126.com
勐臘縣內部審計指導中心:mlxsjj8161223@126.com
(二)報名時間
2024年8月27日8:00至2024年8月30日18:00止(報名材料可自發布通告之日起投遞至通告指定郵箱)。
(三)報名必須提供的材料
應聘人員按以下順序整理好報名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將規定的報名材料掃描成PDF格式壓縮后發至招聘單位郵箱(文件名格式:姓名+報考崗位名稱):
1.《勐臘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3);
2.畢業生個人簡歷;
3.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4.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海外留學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在校期間各學期完整的真實學習成績,須簽署經辦人姓名,加蓋畢業學校或教務處公章,成績單須提供學分績點(成績單須由成績管理經辦人簽署補考、重修情況,并簽名、加蓋畢業學校或教務處公章);
6.各類獲獎證明復印件;
7.各類獎懲情況、任職情況證明、社會實踐活動證明等經歷、業績相關證明材料(根據個人實際提供)。
8.應聘人員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9.應聘人員提供材料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業績考核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四)其他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和提供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
2.應聘人員提供《勐臘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報名登記表》時必須詳細填寫聯系地址及聯系電話,并保證電話暢通,招聘過程中若發生因電話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五、招聘程序
(一)資格初審
招聘工作組按照考核招聘崗位的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逐一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未通過人員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的招聘程序。報名開始即同步組織開展資格初審,并于報名截止3個工作日內完成。
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程序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通過考核招聘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業績考核
招聘工作組組建招聘考評組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統一對考生提交的成績單及掛科情況、獎懲情況、任職情況、社會實踐活動情況等進行業績考核,業績考核成績滿分100分。根據業績考核評分情況從高到低按1:2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招聘人數與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報名人數比例小于或等于1:2的崗位直接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的,按業績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業績考核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在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網站(網址:https://www.ynml.gov.cn/rsj/rsj.dhtml)進行通告,同時公布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時通過電話及時聯系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形式進行。由招聘工作組負責,組建資格復審小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提供的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審驗,主要審核應聘人員所取得、所持有的證件與招聘條件是否一致、是否合法有效;資格復審通過的進入專業技能面試考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放棄的,按業績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現場評價、現場打分。
2.面試內容
面試測評的內容分為若干測評要素,主要側重考核考生綜合分析能力(知識儲備和知識結構、專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職業認知、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與應聘崗位的匹配性要素。
3.面試成績計算
面試成績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 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當場公布。面試由7名面試考官按要素打分(至少保留小數點后1位),各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數所得出的平均分數為該考生的該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之和為該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在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網站另行發布通告。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24小時內在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網站進行公示。
(五)體檢
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以同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并列時,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如應聘人員放棄體檢的,在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按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體檢由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嚴格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規范》實施。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體檢須在勐臘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在西雙版納州人民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出現體檢不合格情況時,在同一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嚴格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實施。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有考察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考察的,在同一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
(七)確定擬聘用人員。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會議研究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報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八)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期間,由于擬聘用人員自愿(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有不符合聘用條件造成崗位空缺的,按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所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按時報到或自愿(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材料),取消聘用資格。因考生放棄聘用的,在同一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在勐臘縣內服務期不得低于六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出縣外。服務期未滿,申請調離勐臘縣或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選調、招聘考試的須一次性支付違約金6萬元。
以上規定將在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明確注明。簽訂聘用合同后,雙方必須履行聘用合同規定的條款。
六、招聘紀律
(一)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的監督。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2019〕1號)等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招聘工作人員違反招聘紀律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七、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的相關文件與通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聘人員應根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信息表》中的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
(三)請應聘人員誠信報考,杜絕浪費考試資源。
(四)鄭重提醒:招聘單位對招聘過程中的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應聘人員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本次考試的結果,還將影響應聘人員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八、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通告由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岳老師0691-8129178
勐臘縣人民政府發展研究和督查事務中心:李老師 13035995881
勐臘縣融媒體中心:周老師0691-8124369
勐臘縣國防動員指揮信息保障中心:肖老師15198477642
勐臘縣營商環境發展促進中心:肖老師15198477642
勐臘縣地方公路管理段:依老師0691-8122185
勐臘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依老師0691-8122185
勐臘縣水利技術中心:劉老師0691-8122273
勐臘縣大型灌區管理中心:劉老師0691-8122273
勐臘縣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羅老師0691-8122365
勐臘縣自然保護區管護局:羅老師0691-8122365
勐臘縣土地礦產儲備中心:李老師138 8791 8689
勐臘縣政務服務中心:楊老師0691-8134100
勐臘縣外來投資服務中心:曾老師,18787912995
勐臘縣內部審計指導中心:曾老師17387292087
監督電話:
中共勐臘縣紀委勐臘縣監委派駐勐臘縣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0691-8126278
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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