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樹人學院事業單位招聘4人公告(2024年第三批)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8-21 17:13:13
浙江樹人學院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2024年第三批)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樹人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樹人學院:浙江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現有杭州拱宸橋、紹興楊汛橋兩個校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2個崗位共4人。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條件者均可應聘。
對符合崗位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5年2月16日前。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工作經歷的要求,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招聘條件中明確優先考慮具備崗位偏好條件人員的,一般在面試評價標準中反映相關偏好。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我校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我校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的省屬事業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8月27日-9月3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8月27日9:00-9月4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上網(http://zjks.rlsbt.zj.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未按百分制計分的,先進行等比例折算)。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院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暫定2024年9月21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客觀題)和《綜合應用能力》(主觀題)。兩個科目分上下午進行。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0月18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計劃招聘人數1:5的比例(實際參加考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浙江樹人學院網站通知。
入圍面試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從本科起的學歷學位證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崗位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我校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3、面試
參加面試時,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輔導員崗位面試包括無領導小組討論和結構化面試。
(1)第一輪面試,面試方式為無領導小組討論。第一輪面試結束后,各崗位根據總成績(按筆試40%、面試60%計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高者優先)按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入圍結構化面試。
(2)第二輪面試,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口頭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
輔導員崗位根據第二輪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考核、心理健康測評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相關辦法進行。各用人單位(部門)組織安排不少于4周時間的實習考核(一般應在公布入圍考察人員后一周內開始實習),并提出考核意見,作為考核組成部分。
學校委托校內外機構對進入體檢和考核環節的應聘人員進行心理健康測評。
應聘人員的體檢、考核、心理健康測評有任何一項不合格的或拒絕參加上述任何一項的,學校將不予錄用。
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或原任職單位堅持不予配合,導致在考察期內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認定。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考核、心理健康測評、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輔導員崗位根據結構化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
2、各崗位原則上要求擬聘人員在2025年2月17日前正式入職。對不能按學校要求及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含認證書)或入職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樹人學院網站(http://www.zjsru.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8297019(浙江樹人學院紀委辦公室)。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285816(浙江樹人學院人事處)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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