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8-21 17:28:11
浙江省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浙江省總工會工人療養院、浙江工人日報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需求
(一)招聘單位
1.浙江省總工會工人療養院:為浙江省總工會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經費自理,由工會經費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正處級,主要承擔為勞動模范、職工群眾提供療休養、體檢等服務。單位位于杭州市區。
2.浙江工人日報社:為浙江省總工會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經費自理,由工會經費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正處級,主要承擔編輯、出版、發行《浙江工人日報》等工作。單位位于杭州市區。
(二)招聘需求
本次招聘需求為2個崗位3人,崗位名稱、人數和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條件及待遇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留學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為2024年12月底前。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6.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進行把握,以招聘單位審核結果為準。
有專業技術資格要求的報考崗位,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聘書。
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社保數據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核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
5.與招聘單位構成崗位回避關系的人員;
6.其他不適宜招聘情形的人員。
(三)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的省屬事業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8月27日-9月3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報考資格。
3.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8月27日9:00-9月4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5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上網(http://zjks.rlsbt.zj.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未按百分制計分的,先進行等比例折算),均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院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暫定2024年9月21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客觀題)和《綜合應用能力》(主觀題)。兩個科目分上下午進行。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0月18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試卷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院出題。時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提供證件(證明)不全或與招聘條件不相符,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浙江省總工會官網公布成績。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執行??疾熘亓私饪己藢ο蟮乃枷胝嗡刭|、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
(四)公示和聘用
體檢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五)其他
應聘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有不合格的,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1.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2.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5115250(浙江省總工會機關紀委)
0571-85118336(浙江省總工會干部人事處)
3.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浙江省總工會工人療養院:0571-87961189;
浙江工人日報社:0571-88869591。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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