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赤峰市松山區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53人公告
來源:松山區人民政府
2024-08-22 10:38:08
赤峰市松山區2024年度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公告
根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聘辦法》(人社部發〔2021〕58號)等相關政策,結合松山區消防工作實際,經松山區委、區政府批準,堅持公平、公開、競爭、擇優原則,現面向松山區戶籍公開招聘專職消防員,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53名男性消防工作人員,其中:駕駛員崗位8名、滅火戰斗員崗位45名。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心理素質和較強的紀律觀念,熱愛消防救援事業;
2.具有赤峰市松山區戶籍;
3.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部隊退役士兵、國家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人員、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水平人員(含二級)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學歷;
4.報考專職消防員年齡為18以上至28周歲以下,即1996年7月31(不含)日至2006年7月31(含)日期間出生的人員;部隊退役士兵、國家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人員、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水平人員(含二級)及報考駕駛員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即1994年7月31(不含)日后出生;
5.報考駕駛員崗位還要求持有A1、A2、B1、B2駕駛證、并具有兩年以上駕齡,駕駛證取得時間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
6.服從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調劑;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被國家列入失信人員的;
4.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從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5.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與黑惡勢力有聯系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有明顯紋身及影響面容、外觀、功能等瘢痕,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 有嚴重近視、半月板損傷、韌帶損傷、腰椎間盤突出、癲癇病、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家族遺傳病、吸毒史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體能測試、心理測試、資格復審、面試、總成績計算、體檢、考察及政審、公示與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政府官網及內蒙古北方人事考試服務中心網站發布《赤峰市松山區2024年度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公告》。
(二)報名
1.報名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站:http://www.bfrsks.com/
2.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4年8月21日8:00-8月26日24:00
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27日12:00;繳費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27日16:00。
3.報名流程
(1)點擊“網上考務-網上報名”,注冊用戶名和密碼,完成注冊后登錄網站,用戶名和密碼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也是報考人員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務必牢記并妥善保管。
(2)注冊成功后登錄,進入報名環節。報考人員務必認真閱讀《公告》,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及上傳照片,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制度,報考人員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考試及上崗資格。
(3)報考人員點擊“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48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通過報名步驟繳納報名費,即視為完成報名。此次考試收取報名費120元/人。
(4)報考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嚴格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學習經歷、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證書情況的填寫,如未按要求填寫造成審核未通過,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5)報考人員根據提示自行下載打印《信息登記表》,凡是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均被默認同意報名信息承諾,如信息有誤將被列入不良誠信報考人員檔案記錄。
(6)凡是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工作在網上進行,按照報考條件對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登記表》各項內容逐項進行審核。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審核不予通過;
2.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后,及時下載《信息登記表》;
3.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根據通知下載打印《測試通知單》,屆時請報考人員關注報名網站通知,考生應考時須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測試通知單》方可進入考點。
4.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聘人員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對填報錯誤信息、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核準后取消聘用資格。
(四) 體能測試
本次消防員及駕駛員體能考試實行淘汰制,考生需現場簽訂《體能測試安全承諾書》(見附件1),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或體能測試過程中感覺身體不適的,考生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試,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根據通知下載打印《體測通知單》,持《體測通知單》及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專職消防員(含駕駛員崗位)招錄體能測試項目評分表》(見附件2)參加體能測試,應聘人員須提前下載《專職消防員(含駕駛員崗位)招錄體能測試項目評分表》并填寫個人信息。體能測試按照《專職消防員(含駕駛員崗位)招錄體能測試項目評分表》執行,項目得分按百分制折合后作為體能測試最終得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因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能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駕駛員加試內容:場地、路面、倒車移庫等科目操作,共有2次操作機會,完成1次為合格,2次均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駕駛實操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駕駛員加試內容不計分數。
體能測試總成績=《專職消防員(含駕駛員崗位)招錄體能測試項目評分表》四項成績總和。
體能測試完成后,體能測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同時公布。
(五)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由松山區消防救援大隊進行,考生需要通過系統答題確定分數,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本環節分數不排序,超過60分(含60分)即為通過心理測試環節,進入下一環節,不足60分視為淘汰。
(六)資格復審
1.報考專職消防員崗位體能測試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績出現并列的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范圍,達不到1:3比例時全部進行資格復審。
2.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根據通知攜帶相關證件在規定日期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依次遞補,屆時請保持手機暢通。
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
(2)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各一份(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一份)及原件;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及原件;
(4)畢業證和學位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復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一份及原件;
(5)部隊退役士兵、國家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人員提供退伍證復印件一份及原件、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水平人員(含二級)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及原件;
(6)駕駛證復印件一份及原件。
3.面試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與提供的有關證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弄虛作假、隱瞞不得報考信息的,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照該崗位體能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由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1日內若出現3次以上未能電話聯系上應聘人員的情況,視為自動放棄,順延遞補。
體能測試成績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環節在報名網站公布,考生自行查詢,請及時關注網站通知。
(七)面試
1.面試方式:結構化方式進行,時間8分鐘,實行百分制,主要考查考生的適崗能力、職業素養、團隊意識、言語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等。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2.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持面試通知書及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滿分為100分。應聘人員面試時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不按規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面試分數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報名網站發布的通知并根據提示及時打印《面試通知單》。
(八)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試總成績×60% + 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按體能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序,體能測試總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九)體檢
1.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及職位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2.體檢在指定的時間和醫院(三甲醫院)進行,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中軍隊陸勤人員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報考專職消防員崗位人員還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無殘疾、無紋身,面部無明顯疤痕等特殊標志;
(2)身高:凈身高在170厘米以上;
(3)視力:單側裸眼視力在4.5以上(進行視力矯正手術的需具體說明);
(4)體重:身體勻稱,過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實際體重超過標準體重30%以上者為過于肥胖者,實際體重低于標準體重15%以上者為過于消瘦)視為不合格。
3.體檢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后出現空缺的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1次。
(十)考察及政審
1.考察內容主要為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參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人員需提供:
(1)個人檔案
(2) 本人及父母的無犯罪證明
(3)本人征信報告
4.對考察和政審后出現空缺的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1次。
(十一)公示與聘用
1.考察政審合格人員名單在松山區人民政府官網和內蒙古北方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有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按照《勞動法》等有關規定,聘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后與松山區消防救援大隊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為一年一簽,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凡違反法律法規、單位紀律、勞動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勝任工作的,由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聘用人員須同時簽訂《保密協議》、《無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承諾書》、《告知書》。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視同為自動放棄。
3.聘用人員由松山區消防救援大隊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和試用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集中培訓時間為2個月,下隊試用期1個月。
4.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生畢業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
(2)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取消本次聘用資格;
(3)培訓期(2個月)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在培訓期(2個月)和下隊試用期(1個月)期間違紀或自行選擇退出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薪酬待遇
(1)試用期1個月,工資2000元/月。試用期結束后平均工資約為4000元/月(含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其中基礎工資2980元,消防員崗位每個工作日發放高危執勤補助50元。
(2)職務工資:任隊長(副隊長)職務500(400)元/月,任隊長助理300元/月,任班長職務300元/月,任駕駛員職務300元/月。
(3)統一繳納社會保險。
(4)工作期間提供統一的食宿、被裝等。
(5)每年定期安排1次免費體檢。
6.工作要求
專職消防員通過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由松山區消防救援大隊統一分配至松山區滅火救援一線崗位工作。實行每月22天工作制,原則上每月輪休8天的休息制度,遇到重大節日、重要活動等特殊敏感時間采取錯時休息制(具體情況結合實際工作靈活安排)。工作日采取24小時駐勤,實行準軍事化、準現役管理。
四、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應密切關注松山區人民政府官網發布的通知,保持通信暢通,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參與各招聘環節,超過規定時間者,均視為自動放棄。
五、紀律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二)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招聘條件、招聘程序、招聘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本次招聘事宜由松山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二)系統生成體能測試準考證前,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可申請退費,退費時間為來電登記后15個工作日,退費方式原路返還。
(三)公告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報名網站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四)監督和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476-8411744
技術服務電話:0471-5186976
電話咨詢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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