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池州東至縣縣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54人公告
來源:東至縣人民政府
2024-08-22 14:29:16
2024年度東至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和要求,現就2024年度東至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東至縣委編委研究同意,2024年度使用54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8月22日起同時在東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dongzhi.gov.cn/)、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年齡等條件,且符合以下條件的應、歷屆畢業生。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及以下”為“198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網絡報名
(一)報名網站: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
(二)報名時間:2024年9月2日09:00至9月 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關事項
1.報考人員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資格審查表》(學習工作經歷如實詳細填寫,從高中填寫到現在,時間要銜接不能間斷),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錯填、手機關機、停機等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到報考人員本人,耽誤考試、聘用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2.報考人員網絡報名時填寫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資格審查由東至縣人社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
4.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至9月7日16:00前可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9月7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5.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9月8日16:00前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6.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9月10日工作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東至縣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東至縣堯渡鎮西湖路濱河園6號樓208室,聯系電話:0566-5290978)現場辦理退費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7.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9月9日12: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
(一)考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荚囶悇e為“綜合管理類”。
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為準。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二)考試時間:2024年 9月28日(星期六)上午,筆試地點設在東至縣城區,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其中:上午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上述兩門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筆試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試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發放的所有考試資料。
報考人員可于9月26日09:00至9月27日24:00從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將在東至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查詢。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兩科筆試成績總分低于150分、單科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加分政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24年9月29日08:00-12:00、14:30-17:30期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東至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東至縣堯渡鎮西湖路濱河園6號樓203室,聯系電話:0566-5292636)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辦理。
六、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如有政策加分,含加分,下同)按照《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選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依據同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或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在東至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并承諾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證書原件。
2.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印章)。
3.定向招聘東至戶籍崗位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考生戶籍最近遷入或登記時間應在招聘公告發布前)。
以上材料均需復印件。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七、專業測試
所有崗位均需進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業務)能力、管理能力等。
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專業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時,報考人員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專業測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八、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合成確定后在東至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1.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
2.成績合成時依據計算公式,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體檢考察
按照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報考人員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由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后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前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疾靸热莞鶕M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各單位組織考察時要采取工作平臺查詢(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個別談話、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對象信用情況,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東至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
十一、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東至縣人社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在未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前不要辦理聘用手續或不要辦理入職手續)。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二、有關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事業單位有關招聘政策及筆試考務、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東至縣人民政府網查詢、查閱。
本公告由中共東至縣委組織部、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66-5292636(東至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考務咨詢電話:0566-5290960(東至縣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66-7026613(東至縣紀委監委)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
中共東至縣委組織部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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