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統計研究與信息發布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8-22 15:19:32
浙江省統計研究與信息發布中心2024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統計研究與信息發布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統計研究與信息發布中心是浙江省統計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和省統計局統計科研計劃與任務;組織開展統計理論和統計制度方法研究,組織實施統計科研課題工作;組織開展統計學術研討、交流活動和全省性統計科研推廣應用工作,負責統計科學研究基地的建設與管理,聯系統計高層次人才;負責統計政務新媒體平臺、門戶網站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統計資料及書刊的編審、出版及發行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1個崗位2人。
招聘單位情況、崗位名稱、人數和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4年12月底前。
1.應聘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和開拓精神;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等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應聘人員限制性條件: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試用期干部,未滿試用期的;
(8)新聘用人員,在新聘用單位工作時間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
(9)根據國家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且未達到解除條件的;
(10)在涉及國家秘密崗位工作,未滿解密期的;
(11)干部個人檔案有多處涂改或關鍵資料缺失涂改,“三齡兩歷一身份”難以認定或短時間內無法認定清楚,以及涉嫌檔案造假的;
(12)應聘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提及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1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4)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由招聘單位參考普通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自主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進行把握,以招聘單位審核結果為準。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核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的省屬事業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8月27日-9月3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8月27日9:00-9月4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上網(http://zjks.rlsbt.zj.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未按百分制計分的,先進行等比例折算),并分別按筆試分占40%、面試分占60%計算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院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暫定2024年9月21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客觀題)和《綜合應用能力》(主觀題)。兩個科目分上下午進行。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0月18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語言表達、溝通協調、分析判斷能力。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錄用相關環節的工作辦法進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確定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統計局網(http://tjj.zj.gov.cn/);
2、浙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統計局網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省統計局人事處:0571-87052930;
省統計局機關紀委:0571-87052890。
(三)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
省統計局人事處:0571-87052926;
省統計統計研究與信息發布中心:0571-88843694。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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