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聘非教學崗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8-22 16:05:56
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非教學崗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是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副廳級。學院為全日制高職院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2個崗位2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較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正常履職;
5.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6.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 2024年12月31日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學院采用的考核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學院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對工作經歷的證明,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原始記錄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的省屬事業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8月27日-9月3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人員報考資格。
3.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8月27日9:00-9月4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上網(http://zjks.rlsbt.zj.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復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復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均按50%計入總成績。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院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暫定2024年9月21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客觀題)和《綜合應用能力》(主觀題)。兩個科目分上下午進行。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0月18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復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復試。
2.復試
復試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復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網絡安全崗位復試采用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結合的方式,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各按20%、30%計入總成績。
其余崗位復試采用綜合面試的方式,綜合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
綜合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禮節禮儀與擬聘崗位匹配度等。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執行。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或對方單位堅持不予配合,導致在考察期內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確定為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學院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擬聘用人員應在學院要求的時限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其聘用資格不予保留。
新錄用的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須擔任1年及以上的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網站
(http://www.zcse.edu.cn,師資隊伍/教師招聘)
2.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網站
(http://www.zjdpf.org.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及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0571-86462137
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組織人事部:0571-88847924
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機關紀委:0571-86702237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咨詢電話:0571-85249293 人事處
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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