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潮州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38人公告
來源: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2024-08-23 14:41:42
2024年度潮州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公告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充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力量,進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水平,根據《關于下達2024年度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指標計劃的函》(粵人社函〔2024〕237號)及《關于印發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21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我市決定招募38名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崗位
(一)招募計劃指標
2024年度全市共計劃招募38名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招募單位為市、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鄉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崗位數分配詳見附件。
(二)崗位職責
1.協助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重點群體就業聯系跟蹤服務工作;
2.協助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服務等相關工作;
3.協助開展就業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
4.協助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見習相關工作;
5.協助開展就業信息收集、調查和分析相關工作;
6.協助開展其他就業創業相關工作。
二、招募條件
(一)基本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滿足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以畢業證落款日期為基準起至報名時不超過2年)。
(二)優先招募條件
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廣東高校或廣東生源困難高校畢業生(簡稱“困難高校畢業生”),可優先招募: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持有城鄉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特困職工證之一,或屬于脫貧人口家庭成員);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
3.登記失業1年以上仍未就業的;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三)不得報考的人員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形式及機制
招募活動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的原則,采取統一招考和排序招募相結合的形式,統一招考以筆試方式進行;按照排序招募機制,優先招募符合基本條件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完成困難高校畢業生招募后若有剩余崗位名額,則從其他報考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招募。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排序招募、筆試、資格復審、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潮州市政府公眾網、“潮州人社”微信公眾號、電視媒體等渠道發布《2024年度潮州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潮州人社”微信小程序報名(見文末小程序碼),具體流程:點擊“業務辦理”-“業務選擇”-“就業創業服務類”-“就業服務”-“潮州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報名”,選擇意向崗位,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掃描件。考生不得同時報考2個以上(含2個)崗位。
2.報名時間
(1)困難高校畢業生:2024年8月22日09:00至8月25日17:30止。8月28日通過潮州市政府公眾網、“潮州人社”微信公眾號對外公布報名情況。
(2)其他高校畢業生:2024年8月29日09:00至8月30日16:00止。
2.報名須提交資料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2)畢業證書掃描件(如學校暫未發放畢業證書的,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3)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在240*320以上。
(4)證明困難高校畢業生所需相關材料:
①持城鄉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特困職工證的,提供相關證件掃描件。
②屬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提供《殘疾人證》及戶口本掃描件。
③屬于脫貧人口家庭成員、登記失業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提供戶口本掃描件,由人社部門通過系統數據進行信息核驗。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證明、信息騙取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資格審查
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各區(縣)人社部門于8月27日17:30前完成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審核工作;9月2日17:30前完成其他高校畢業生報名審核工作。
4.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準考證并打印,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排序招募
基層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優先招募符合基本條件的困難高校畢業生。
1.若招募崗位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人數>該崗位擬招募人數,則不再接受其他高校畢業生報名,直接安排已報名的困難高校畢業生筆試,擇優聘用。
2.若招募崗位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人數≦該崗位擬招募人數,則繼續接受其他高校畢業生報名,再安排筆試;完成困難高校畢業生招募后剩余崗位名額,再從其他報考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招募。
(四)筆試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初定9月上中旬)
筆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全市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筆試考務的組織實施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
(五)資格復審
按本方案規定的排序招募機制,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對象名單。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對象名單在潮州市政府公眾網和“潮州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
進入資格復審對象持報名時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意向崗位所在縣區進行資格復審,地點見附件。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
2.畢業證書。
3.證明困難高校畢業生所需相關材料:
(1)持城鄉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特困職工證的,提供相關證件。
(2)屬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提供《殘疾人證》及戶口本。
(3)屬于脫貧人口家庭成員、登記失業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提供戶口本,由人社部門通過系統數據進行信息核驗。
資格復審通過的進入體檢對象名單,資格復審不通過的按該崗位排名順序遞補。進入體檢對象名單在潮州市政府公眾網和“潮州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體檢
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或放棄應聘的,按該崗位排名順序遞補。體檢流程、紀律、項目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募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持有殘疾人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確保日常生活自理,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獨立開展工作,同時排除全身性、遺傳性、進行性疾病,沒有精神殘疾、智力殘疾的情況下,可納為招募對象。
(六)公示、培訓、聘用
考察合格的擬招募人選通過潮州市政府公眾網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集中培訓后,派遣到各級人社部門報到。市、區(縣)人社部門根據人員情況及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員到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工作,并由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作為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統一與各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七)遞補招募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擬招募人選:
1.資格復審不通過的。
2.體檢不合格的。
3.擬招募人員放棄招募資格的。
4.招募人員未報到的。
5.招募人員服務時間未滿6個月因各種原因退出崗位的。
六、崗位管理
(一)服務期限
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的服務期限為2年,服務期滿后不再續聘。
(二)補貼待遇
參照當地(縣級)同條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水平(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單位繳納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三個部分)執行。
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不得疊加享受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補貼。
(三)日常管理
支持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間積極通過市場化就業、升學、參軍或考取機關事業單位等方式另謀職業。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在服務期間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于支持并依法辦理離職手續。
附件
2024年度潮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崗位及審核地點、咨詢電話
序號 |
招募崗位 |
招募人數 |
審核地點 |
咨詢電話 |
1 |
潮州市就業服務管理局 (含工業園區人社業務崗位) |
4 |
潮州市新洋路中段378號市人社局一樓就業服務管理局 |
2129161 |
2 |
潮安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和鎮街人社服務平臺 |
11 |
潮安區新安大道(原潮汕公路)旁人力資源市場大樓一樓 |
5811359 |
3 |
饒平縣就業服務中心和鎮街人社服務平臺 |
14 |
饒平縣黃岡鎮新港西路14-16號縣人社局就業股 |
8869355 |
4 |
湘橋區就業服務管理辦公室和鎮街人社服務平臺 |
9 |
湘橋區政府一樓區人社局 |
2207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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