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西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來源:桂林人才網
2024-08-28 10:32:16
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市人社發〔2012〕80號)、《中共桂林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明確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使用編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市編〔2023〕41號)等文件精神,現決定組織實施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本次計劃招聘為實名編制人員,共4個職位,計劃招聘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桂林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專業技術崗位人員3名。桂林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專業技術崗位人員1名。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工作能力和執(職)業資格。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新聘用未滿3年(含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4.現役軍人。
5.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相關資格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以2024年9月4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相關工作經歷。
2.年齡要求:報考桂林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專業技術崗位一、專業技術崗位二,桂林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專業技術崗位年齡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3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4日期間出生);報考桂林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專業技術崗位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8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4日期間出生)。
3.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同意后,方可報考,一經聘用,若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因不同意報考拒絕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招聘程序
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核、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環節進行。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網(https://www.glrcw.com)、桂林市自然資源局網站(https://zrzyj.guilin.gov.cn)發布招聘公告及職位計劃表。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桂林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4年9月4日至9月5日(共2天),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桂林市臨桂區青蓮路8號桂林投資發展大廈南樓1301室,聯系電話0773-2860351。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填寫《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三份,貼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榮譽證明、業績證明等),通過資格審查后交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式五份(證明材料格式見附件5)。國外學歷、學位須獲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認證證明材料。報名材料一經受理,不再受理補充或更新報名材料。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親筆手寫委托書(加蓋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三)資格審查
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指定專人,現場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和《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計劃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符合報考的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
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考核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桂林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
五、考核
(一)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人員,根據《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評分細則》(附件4),按學歷、專業技術職稱、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榮譽、業績等考核評分細則的內容計算總分,總分最高分者且超過70分的確定為考察人選。如出現總分同分的情況,依次以業績分、榮譽分、專業技術職稱分、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分、學歷分等逐項比對得分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
(二)考核工作由桂林市自然資源局組織實施,考核組成員由5人組成,監督組成員由3人組成。考核成績由考核組和監督組共同確認并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桂林市自然資源局組織進行,考察組成員3到5人。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考察的同時,要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結束后形成明確的考察意見(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組成員簽名,加蓋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二)考察期間有自動放棄考察資格的,按第五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第五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七、體檢
體檢由桂林市自然資源局統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體檢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 (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二)根據考核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三)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按第五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根據考察及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將擬聘人員名冊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經核查屬實,不得聘用。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到聘用單位報到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九、其他要求
(一)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核成績無效的處理。
(二)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特別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級基數,有特別說明除外。
2.報考人員在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考察、體檢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電話:0773-2860351。
相關網站:桂林人才網(https://www.glrcw.com);桂林市自然資源局網站(https://zrzyj.guilin.gov.cn)。
附件: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