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泰安市直事業單位優才回引活動公告(67人)
來源: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8-28 14:57:48
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優才回引活動公告
為吸引高素質專業化人才回歸泰安,助力泰安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結合人才工作實際需求,現就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優才回引活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和報名原則
(一)引進對象
在泰安市以外工作的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并符合以下兩種條件之一:
1.籍貫是泰安(以本人檔案記載認定為準);
2.配偶、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在泰安工作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在泰安工作),或現在泰安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在泰安居住)。
(二)報名原則
1.遵循單位層級性質對應、公開擇優原則,泰安市以外,設區的市(含直轄市的區)及以上的市(區)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報考我市市直事業單位。
2.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性質及經費形式報考。其中:財政撥款事業編制人員可報考財政撥款或財政補貼崗位;財政補貼事業編制人員可報考財政補貼崗位;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人員可報考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崗位。
二、報名資格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過硬,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質良好,愛崗敬業,作風務實,清正廉潔。
2.具有研究生學歷以及碩士及以上學位。
3.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事業單位聘用在八級管理崗位及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上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3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事業單位聘用在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上的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8月以后出生)。
4.具備崗位要求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專業、學歷學位、職務(級別)、職稱等資格條件。
5.在現單位工作兩年及以上,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個人檔案符合有關規定。
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未經單位審核同意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被開除黨籍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處罰對象的;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任職試用期、最低服務期未滿,提拔任職不滿一年或者在擬調出事業單位聘用為高一級崗位不滿一年的。
5.一年內曾跨地區、部門調動的。
6.根據有關規定存在應當回避情形的。
7.個人編制性質為自收自支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4年8月30日9:00至9月12日16:00。
(一)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將個人報名材料按規定順序整合成一個文件夾壓縮包,以“報考崗位+姓名+手機號碼”方式命名,發送至各崗位報名郵箱(見附件1),并與報名單位電話聯系確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崗位條件、回引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優才回引活動崗位匯總表》(見附件1)。崗位報名人數可以電話咨詢用人單位。
報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彩色掃描件(正反面,PDF版)。
2.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彩色掃描件(PDF版)。
3.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標準證件照(紅、白或藍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
4.工作單位蓋章的《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優才回引活動報名表》(見附件2)彩色掃描件(PDF版、WORD版)。
5.《個人編制性質及經費形式證明》(見附件3)彩色掃描件(PDF版)。
6.《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彩色掃描件(PDF版)。
7.“籍貫是泰安”的報名人員,提供戶口簿彩色掃描件(PDF版)。
8. “配偶、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在泰安工作5年及以上”的報名人員,提供配偶、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繳費證明等有關材料彩色掃描件(PDF版)。“配偶、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在泰安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報名人員,提供配偶、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簿、居住證明等有關材料彩色掃描件(PDF版)。系配偶關系的須提供結婚證彩色掃描件(PDF版)。
9. 崗位條件中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彩色掃描件(PDF版),并在報名表學習工作經歷中注明。
10.崗位條件中涉及到的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彩色掃描件(PDF版)。
(二)網上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由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資格審查一般需2-3個工作日,審查結果將通過報名郵箱回復。資格審查貫穿優才回引活動全過程,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報名資格,有關情況將通報原單位并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面試
面試不設開考比例,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面試結束后,在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回引計劃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將進行加試,加試具體形式另行通知。面試形式、時間、地點及面試成績、考察人選名單,將通過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taian.gov.cn)予以公告。
五、考察體檢
(一)考察。考察對象確定后,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嚴把綜合素質關,報名人員回引期間的個人表現情況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因素。按照干部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有關報考信息是否真實,相關手續是否完備,同時還須考察是否存在任職回避情形。
考察過程中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考察對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工作單位蓋章的《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優才回引活動報名表》原件(見附件2)。
4.《個人編制性質及經費形式證明》原件(見附件3)。
5.《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6. 紀檢監察機關出具的廉潔自律證明材料。
7.“籍貫是泰安”的報名人員,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8.“配偶、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在泰安工作5年及以上”的報名人員,提供配偶、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繳費證明等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配偶、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在泰安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報名人員,提供配偶、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簿、居住證明等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系配偶關系的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9. 崗位條件中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
10.崗位條件中涉及到的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后,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綜合面試及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規定執行,由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考察體檢環節出現空缺的,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面試、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taian.gov.cn)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不存在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配手續;對反映問題屬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一經聘用,3年內非經干部主管單位推薦,不得報考或調入其他單位。
七、注意事項
(一)凡在報考中提供虛假材料或進入考察環節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相應資格的,一律納入泰安市組織人事部門報考者誠信檔案庫,今后5年內不得參加我市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的人事考試。
(二)本公告由中共泰安市委組織部、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38-6991182。報名咨詢電話見《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報考縣(市、區)直及以下事業單位崗位的人員可咨詢聯系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聯系電話:
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8-8221767
岱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8-8569803
新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8-7210120
肥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8-3229717
寧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8-5620056
東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8-2830076
附件:
中共泰安市委組織部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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