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13人公告
來源: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
2024-08-29 10:26:43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是一所以財會金融類專業為主,兼有經、管、工、文、藝專業門類,在全省具有較高聲譽和知名度的財經類高職院校。為建設高素質師資隊伍,提升教育教學水平,根據學校人才建設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3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嚴肅招聘紀律,確保招聘質量。
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鄭州市教育局指導下開展,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學校紀委的監督下組織實施。為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校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與協調工作。
三、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專業、招聘計劃見附件1。
四、招聘對象
1.博士研究生1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2.高級職稱教師12名
具有高校教師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職稱,且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報考專業需與招聘專業、職稱專業一致,年齡不超過45周歲(科研業績特別突出者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職稱、學歷、學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學校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心條件;
5.應聘教授、副教授崗位者需具備高校教師系列教授、副教授職稱,且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思政課教師崗位者應是中共黨員;
6.年齡要求:不超過40周歲是指1984年1月以后出生;不超過45周歲是指1979年1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證日期為準)。
7.其他條件見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近五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應聘者不得報考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有違反師德師風情形者;
7.國家和省、市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9日至9月1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厚德樓511室。
3.報名要求:應聘者須本人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直接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報名時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應聘者根據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高校教師資格證、職稱證、各階段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需攜帶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驗證有效期內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等相關資料;
(2)提供與報考專業一致的教學、科研及其他業績原件、復印件(資格審查時,學校根據報名情況,綜合研判專業研究方向與招聘專業是否一致)。
(3)應聘教授、副教授崗位者需提供2023年度高校工作的一年工資流水和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4)公安機關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5)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三份(貼1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測試
測試采取“面試+試講”的形式進行。具體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主要測試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教育教學能力、學術水平和綜合素質,學校紀委全程參與。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確定。體檢標準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學校承擔。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崗,不再遞補。
2.考察。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入職查詢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心理素質等能力。進入考察階段的應聘者應按照學校要求如期提供相關材料,未按時提交材料者,或在考察過程中,因個人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有不得報考情形之一者,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
七、錄取聘用
根據測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程序辦理入編審批手續。
八、紀律與監督
學校設立公開招聘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2024年度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全過程,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各項規定者,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關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報名條件進行了報名,一經查實,本人的報名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二)本招聘方案由學校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三)高層次人才的錄用待遇:錄用人員除按“鄭州人才計劃”享受待遇外,還可享受學校規定的相關待遇。
(四)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區鄭尉路18號
郵政編碼:450048
聯系電話:0371-60930280
監督電話:0371-53380385
(電話接聽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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