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慶市渝中區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優秀人才公告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8-30 09:05:22
重慶市渝中區事業單位2024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緊缺優秀人才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備案號:KHZP2024043YZ),決定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為主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的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二)工作經歷。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如考生連續工作時間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則視為工作經歷滿一年,以此類推。工作年限計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計計算。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不視為工作經歷。具體可根據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工作經歷證明、銀行卡工資流水等憑據認定。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即在1988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含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學歷可分別按照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學位)對待。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考生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如專技7級以上,均含專技7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如有相應調整的,將通過渝中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cqyz.gov.cn/)“事業單位招考”專欄(以下簡稱“渝中區招考專欄”)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9:00期間,登錄渝中區人民政府網“渝中區人事考試在線報名”欄目(網址:http://www.cqyz.gov.cn/),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在網上提交符合資格條件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榮譽表彰(獲獎)等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張照片大小不超過200kb,jpg格式)。
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已報名但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在2024年9月6日17:00前進行修改,重新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招聘方將在后續資格復審環節進行審查,凡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及時在報名網站下載留存并打印《報名信息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二)開考比例。招聘對象為博士、高級職稱人員的崗位,可不設最低開考比例。其他崗位最低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各崗位報名情況、是否進行筆試等事宜將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渝中區招考專欄(網址:http://www.cqyz.gov.cn/)公布。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數之比達到8:1的,將對此崗位考生進行筆試。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數之比未達到8:1的,不進行筆試,所有人員直接參加面試考核。
(一)筆試。
1.筆試為公共科目筆試,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一科,滿分150分,采用閉卷筆答方式。考試大綱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執行,具體考試科目詳見附件1。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將在渝中區招考專欄(網址:http://www.cqyz.gov.cn/)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3.需筆試的崗位,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在筆試中缺考或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
(3)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等相關事宜將在渝中區招考專欄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進入面試人選按照渝中區招考專欄上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榮譽表彰(獲獎)等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附件3),由招聘方現場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與報考資格的相符性。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三)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等事項在“渝中區招考專欄”(網址:http://www.cqyz.gov.cn/)進行公布,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
面試根據不同崗位類型(見附件1),采取綜合面試方式(或專業面試+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各項目分值均為100分,時間均不少于10分鐘。專業面試主要考查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及綜合素養,采取說課、試講、現場答辯或案例分析等方式進行;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各崗位具體面試項目詳見附件1。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各科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規則。
1.甲類崗位:
組織筆試的:
考試考核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2÷3×50%+專業面試成績×25%+綜合面試成績×25%。
未組織筆試的: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2.乙類崗位:
組織筆試的:
考試考核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2÷3×50%+綜合面試成績×50%。
未組織筆試的:
考試考核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渝中區招考專欄(網址:http://www.cqyz.gov.cn/)進行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考生屬退役軍人(含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對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筆試成績、學歷高者優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組織實施,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渝中區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參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堅持“凡進必審”“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全過程,凡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考生應積極配合考察工作,對拒不配合的,可視為放棄考察資格。進入考察環節后,考生以非正當理由放棄后續擬聘資格的,區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應登記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將對未來報考渝中區事業單位產生不利影響。
若有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需遞補的,按體檢人選確定規則確定遞補人員,且遞補人員的面試各科成績不得低于70分。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渝中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cqyz.gov.cn/)“事業單位招考”專欄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考生未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按人事管理權限報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備案。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應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在崗位限額內,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本次考核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渝中區服務滿3年,方能向區外交流調動,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其他事業單位。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規范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考核招聘過程中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獎勵表彰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事業單位公招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庫。考生涉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規定執行。
十、其他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關注在“渝中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的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相關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三)咨詢電話:區人力社保局:023-63765137;區教委:023-63835424;區衛生健康委:023-63765139。
(四)本公告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教委、渝中區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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