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黃石市陽新縣公安局招聘農村專職輔警166人公告
來源:陽新縣人民政府
2024-09-02 11:09:46
2024年陽新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農村專職輔警人員公告
根據《湖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鄂政令〔2023〕429號)和《關于深入推進全省“一村一輔警”全覆蓋的指導意見》(鄂公通〔2021〕42號),為充實農村警務輔助力量,陽新縣公安局決定公開招聘農村專職輔警人員(以下簡稱“輔警”)16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招聘輔警166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陽新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農村專職輔警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年滿18周歲,不超過45周歲,(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間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5.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6.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7.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紋身,視力正常;
8.戶籍或居住地在報考崗位管轄區域內(詳見《職位表》);
9.熟悉農村民情,安心扎根基層,服從用人單位崗位調配;
10.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輔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輔警工作的。
(三)加分政策
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退役士兵、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優惠。
上述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各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合格,由縣公安局匯總并在筆試前公示人員名單,對筆試卷面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在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加分后筆試總成績不得超過100分。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9月3日至9月9日期間填寫提交《2024年陽新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農村專職輔警人員加分申請表》(見附件3)及相關佐證材料,期間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及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筆試和面試委托縣人事考試院組織實施。
(一)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8: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報考崗位所在鎮區綜治辦
4.報名要求:應聘者于報名時間段內,攜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2份考生本人簽名的《2024年陽新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農村專職輔警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原件、6張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登記照報名,符合優先條件人員還需提供證明材料或證件。以上均需查驗原件,同時上交1份復印件。
5.資格審查: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應確認所提交材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且與填寫報名表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考試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方式: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3.筆試內容:公安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
4、筆試開考比例。為實現競爭擇優,職位計劃數與報名成功人數原則上應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考成功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保留的調整申請,通過“陽新公安”公眾號發布公告。
5、筆試成績最低合格控制線。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最低合格控制線,并通過“陽新公安”公眾號發布。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線的,不能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三)面試
1、面試入圍比例。根據《職位表》中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總成績(不低于筆試成績最低合格控制線)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數達不到規定入圍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保留的調整申請,通過“陽新公安”公眾號發布公告。
2、面試公告。面試前在“陽新公安”公眾號發布面試公告,面試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各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負責通知考生。
3、面試成績最低合格控制線。所有崗位均設置最低合格控制線。面試成績最低合格控制線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線的考生,不能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四)綜合成績確定
筆試、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確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40%+面試成績×60%,成績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同一崗位末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名次,若筆試總成績并列時,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退役士兵、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政法和公安類院校畢業生依序優先確定。按以上辦法仍無法確定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五)體檢
1.體檢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屆時通過“陽新公安”公眾號發布公告。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行承擔。
2.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空崗位置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由陽新縣公安局指定,體檢環節安排吸毒檢測。
4.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由陽新縣公安局會同招聘崗位所在地綜治辦、派出所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執行,考察政審不合格或考察政審對象放棄的,根據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考察突出政治標準,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素養、道德操守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崗位適應程度,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核實。
(七)公示及審批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按照有關規定在“陽新公安”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招聘的,按照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聘用為合同制(編外)警務輔助人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擬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試用期2個月(含崗前培訓),期間按照試用期標準發放工資。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統一指揮調度,被聘用人員必須按聘用單位的規定執行有關紀律和規章制度。
四、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薪酬待遇
1.試用期工資:2400元/月(含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2.試用期滿轉正后工資:2400元/月(含保險個人繳納部分)+400元/月考核獎勵工資。
3.按照相關規定依法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包括保險個人應繳納部分。薪酬待遇根據陽新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財政狀況等進行動態調整。
4.按季配發公安輔警服裝,并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辦公地點
各鎮場區中心村(詳見《陽新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農村專職輔警人員職位表》)
(三)工作職責
在鎮場區黨委政府、村“兩委”的領導下,在轄區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指揮或帶領下,圍繞“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工作目標,協助開展治安防范、隱患排查、糾紛化解、重點管控、護校安園、交通勸導、防災搶險、現場保護、法制宣傳、信息收集、服務群眾等工作。
五、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信息發布、成績公布、公示等事宜,將在有關媒體上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查閱有關信息。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未能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本人負責。應聘人員須提供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在招聘環節中若有臨時通知等相關情況,因應聘人員通訊不暢無法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對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實情及在聘用考試中作弊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附件:
陽新縣公安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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