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莆田市荔城區事業單位定向招考未就業隨軍家屬方案
來源:莆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9-02 12:49:13
莆田市荔城區事業單位定向招考2024年度未就業隨軍家屬方案
根據《關于印發福建省貫徹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閩政聯〔2023〕2號)等文件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制定莆田市荔城區事業單位定向招考2024年度未就業隨軍家屬工作有關事項方案如下:
一、報考對象
(一)駐荔部隊現役軍人的未就業隨軍家屬。本方案所稱隨軍家屬是指2024年6月前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配偶。
(二)以上部隊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期間現役干部轉改文職人員的配偶符合方案條件的可按照本方案執行。
二、招考職位、人數及條件
單位名稱 |
崗位 名稱 |
招考 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年齡 |
聯系電話 |
莆田市荔城區黃石鎮鄉村振興發展中心 |
專技 人員 |
1 |
大專及 以上 |
不限 |
40周歲 及以下 |
0594-6915896 |
本次招考“40周歲以下”是指報名開始第一日未滿41周歲,具體計算到日。學歷學位等其他與資格生效時間有關的條件,未經方案公告的,截止時間均為報名開始第一日。
三、學歷的認證要求
報考者取得學歷、學位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度,報考者的學歷應為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報考者的學歷、學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荔城區人武部辦公樓二樓征兵辦公室(鎮海街道東梅路889號)
(三)報名要求: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直接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須持部隊現役軍人任命文件、結婚證、家屬隨軍申請報告審批表、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上所有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并由所在部隊政治部蓋章)、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報考者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人數統計以參加考試人數為準,參加考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須達到3:1方可開考。
(四)報名資格審核:荔城區人社局、荔城區人武部、荔城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雙擁辦)。
五、考試辦法、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科目、題型、內容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采用客觀題題型,內容包括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省情等。
(二)筆試時間: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三)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通知為準。
(四)筆試合格線:本次筆試最低合格線為50分。
六、體檢
(一)人員確定
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若筆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結構化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二)體檢標準
參照國家規定的《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等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醫院為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逾期視為放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體檢組織
體檢人員確認后1周內,由荔城區人社局組織實施。
七、考察
考察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以及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和《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規定執行。
體檢結果由荔城區人社局公示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考察,原則上在一個月內完成考察程序。
考察包括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八、聘用、遞補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集體研究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荔城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荔城區人社局予以核準,并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其他
為嚴肅招聘紀律,規范招聘工作秩序,報考人員報名后棄考的,入圍體檢后或是進入考察、擬聘用公示等環節后棄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在莆就業安置資格,將記入我區隨軍家屬招聘考試誠信檔案,今后不再作為安置對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聘)為公務員、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本次招聘工作由荔城區紀委區監委駐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和社會各界監督(監督電話:0594-229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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