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泉州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招聘145人公告
來源: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9-02 15:22:59
2024年泉州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2024年泉州市部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開招聘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為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招聘包括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泉州臺商投資區的部分事業單位,共計劃招聘145名,委托人社部門統一組織考試。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泉州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間出生),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所要求的年齡為準;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服務不滿5年,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條件要求
1.崗位信息表有特別說明的,按說明要求執行。說明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最低服務年限是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在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時須約定的條款。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達到最低服務年限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2.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資格證書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書面結論。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學歷(學位)證書的取得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其中,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且證書或證明的落款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學歷認證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進行查驗。
4.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9〕1號)等文件規定,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參加本次公開考試。
5.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已發布在泉州人社網、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請自行下載查閱)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人員準予報考。所需專業與所學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學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
6.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征得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成功后不得改報,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
(一)報名時間及程序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2024年9月2日8:00至9月 6日17:30)。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進行注冊、提交資料、上傳照片。每個報考人員成功報考1個崗位后,不得改報其它職位。報名系統將于9月6日17:30關閉。
2.資格初審(2024年9月2日8:00至9月7日17:30)。報考人員報名后,由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資格初審。報名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應在資格初審時間段內通過報名系統進行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包括移動電話、家庭電話、郵箱、地址等)等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擬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階段,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部門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辦理聘用手續時,組織人事部門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再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組織人事部門再復核為準。
3.準考證下載及打印(2024年9月25日開始)。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時打印并保管好準考證,直至招聘工作結束。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誠信檔案、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處理。
2.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完整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于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報名信息填報要求詳見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有關說明,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報名網站有關說明填報相關信息。
四、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崗位的具體考試方式詳見《崗位信息表》說明。
(一)筆試
參加統一筆試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1.筆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2:30--5:00考《申論》
2.筆試地點。筆試地點根據報考崗位分設在泉州市區及有關縣(市、區),具體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當天必須憑準考證、身份證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辦理。加分手續辦理將在筆試結束后進行,具體事宜將在泉州人社網、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另行發布通知。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特別說明:(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2)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4.筆試成績查詢。筆試原始成績將在泉州人社網、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公布,具體公布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績為準。
5.筆試成績。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門總分各為100分,合格線均設置為60分,考生是否達到合格線,以考生筆試成績原始分判斷。筆試綜合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和《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滿分為10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筆試綜合成績基礎上予以加分。
(二)資格復核
面試前,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將對入闈面試人員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書面原件材料復核,確定參加面試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進入面試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放棄或資格不符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線上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復核期限內完成。
資格審核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考條件,并通過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件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報考人員為面試人選。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
(四)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構成,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計算,滿分為100分。本次考試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計劃數,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即未加分)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原始成績也相同,則由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商市人社局研究決定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體檢對象屬于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最遲應于體檢前向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提交同意報考的材料(包括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其中,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材料,國有企業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材料。
2.體檢標準。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崗位對身體條件另有要求的,還須符合相應項目規定的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體檢的組織及要求。各縣(市、區)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事業單位體檢由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統一負責,請報考人員及時與所報考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聯系(聯系電話詳見招考崗位信息表)。
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所報考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到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包括體檢當日未按要求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的),視同放棄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一般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
體檢結果由體檢組織單位通知。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向所報考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提交復檢申請,由其另行指定醫院(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到其它醫療機構體檢的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完成考察程序并將明確的考察結果和聘用意見書面報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考察相關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各縣(市、區)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擬聘人選分別由各縣(市、區)政府人社部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其中,同一崗位涉及多個單位的,由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優先選擇聘用單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決定優先選擇順序。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
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應將聘用結果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六、其他事項
(一)為嚴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范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人員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無正當理由故意浪費考試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
具有以下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3年:(1)通過資格復核并入圍體檢后無故棄權的、或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2)進入考察、擬聘用公示等環節后棄權的。
被核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記入誠信檔案5年。
(二)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報考人員在資格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各崗位是否遞補由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商市人社局研究決定(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泉州人社網、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咨詢:
1.招聘崗位有關信息、招聘進展情況咨詢,請與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直接聯系,聯系電話詳見網站發布的《崗位信息表》。
2.招聘工作政策等相關問題,請咨詢市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科,咨詢電話:0595-22112393;報名技術問題可登錄福建就業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左側的“在線客服”或咨詢客服電話:400-619-6823。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28387820。
(六)報考人員應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后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招聘主管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
(七)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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