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江北區應急管理局招聘執法輔助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
2024-09-02 16:30:19
寧波市江北區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執法輔助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寧波市江北區應急管理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執法輔助工作人員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面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崗位要求詳見附表;
3、具有較好的人際溝通、組織協調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年齡、學歷的計算時間截至公告公布之日。
崗位要求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人數 |
年齡 |
學歷 專業 |
其他任職條件 |
江北區應急管理局 |
一線執法輔助崗 |
1 |
35周歲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
具有較好的語言文字組織能力和寫作能力。 |
三、招聘辦法和步驟
1、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下午5點止。
報名要求:報名者下載并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學歷學位證書需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以及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3463841872@qq.com(注明應聘崗位和姓名)。報考者報名時間以具體收到郵件時間為準。招聘報名表非電子文檔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2、資格審查(面談)
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將電話通知面談,未通過不予回復。報名者須在收到面談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時間另行通知)攜帶報名表、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所需證件的原件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提供的各類證件及填寫的有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或未如實填寫有關情況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選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資格。
3、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資格。(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
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面試成績相同,則另加考面試)。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寧波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者淘汰。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5、考察
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或放棄考察者淘汰。
6、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在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欄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05199/index.html)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弄虛作假或不服從統一安排者,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招聘各環節若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四、勞動待遇等相關事項
聘用人員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有關說明
1、以上編外人員由江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代理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至寧波市江北區應急管理局。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寧波市江北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15888056589;聯系人:鮑老師。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