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所屬事業單位招聘4人公告
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9-03 16:14:46
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測院)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中測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屬公益二類科研事業單位,是集法定計量技術機構、第三方檢測與校準機構、測試技術與標準研究機構三位一體的國家級綜合性研究院。除開展計量科學及應用技術研究外,中測院面向全社會企事業單位開展計量檢定校準、產品檢驗檢測、工程測試與評價等,為企業保障和提升產品質量以及技術創新提供技術服務;受政府委托承擔計量檢定、計量比對、產品抽檢、型式評價等法制計量工作,為政府履行監管職能、依法科學行政提供技術支撐。中測院下設力學研究所、流量研究所、電子研究所、化學研究所、聲學研究所、輻射研究所、光學研究所、機械研究所、生物研究所9個專業研究所;擁有國家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成都)、國家傳感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2個國家級產品質檢中心;主辦中文核心期刊《中國測試》。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詳見《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已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完全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知識、技能及工作能力;
6.體檢合格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國家和四川省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報名地點
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玉雙路10號中測院綜合樓人事處403室。
3.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交由中測院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查。
1.《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附件2)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一張二寸彩色證件照;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5.業績成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取得面試資格,發放面試通知書。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資料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提供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報名資料造成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面試
面試采取現場匯報和答辯等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準時候考。未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根據招聘人數,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確定為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相同,政策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的確定為體檢人員。
面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和中測院網站上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1.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對于懷孕報考者參加體檢的,參照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司《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規定執行。
2.體檢由中測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按規定提出復檢申請1次。由中測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招聘崗位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考察
中測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個人誠信、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報考資格或通過考察的人員在公示期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面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和中測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或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因擬聘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通知擬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資、津貼等薪酬待遇。
六、紀律與監督
在考核招聘工作中,嚴格執行工作紀律,確保考核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聘用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凡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特別提示
(一)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28-84403905、84403676(中測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028-84403367(中測院機關紀委)。
九、公告內容及未盡事宜由中測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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