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選聘50人公告
來源:金華市司法局(行政復議局)
2024-09-04 09:15:11
關于選聘金華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促進全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嚴格依法行政,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浙江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條例》《關于推進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的指導意見》(浙依組辦(2016)3號)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圍
全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專家學者、新聞媒體工作者、企業從業人員、社區工作者等社會各界人士。
二、聘任條件
(一)具有較強的法治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敢于堅持原則,支持法治政府建設;
(二)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備相應的法律、政策等知識;
(三)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行政執法監督;
(四)具有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本市公安部門發放的居住證且在本市連續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歲以上、六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未受過刑事處罰,無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三、工作職責
(一)對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受司法行政部門委托,參與重大行政執法監督活動的專題調查、研究;
(三)應邀參加市直部門組織的行政執法檢查及其他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四)探討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五)參與其他行政執法監督相關事項。
四、聘任程序
(一)申報
通過個人自薦或由機關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推薦的方式,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填寫《金華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申報表》,采用書面郵寄或者電子版發送的形式報名。書面申報表和相關資料復印件(身份證、居住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職稱證書等)郵寄到金華市司法局。電子申報表以及相關資料(身份證、居住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職稱證書等)照片或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
(二)審核批準
市司法局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對審查合格人員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市政府批準。
(三)聘任
經市政府批準后,頒發“金華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證”。
五、聘任期限
市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聘期為3年。期滿后需要續聘的,按相關工作規則規定的程序辦理,期滿未續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內實行動態管理,對不能勝任工作或從事與監督員身份不符活動的,解除其監督員資格。
郵寄地址: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雙龍南街801號金華市司法局(執法監督處)
電子郵箱地址:240035634@qq.com
聯系電話:82495223
金華市司法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
金華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申報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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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貫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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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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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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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職務 |
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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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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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履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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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諾 |
本人自愿擔任金華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符合聘任公告規定的聘任條件,填寫內容屬實,提供材料真實,并愿承擔相應后果。 簽名: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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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 單位 意見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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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定 單位 意見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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