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三明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事業單位招聘42人公告
來源: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9-04 11:13:37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4年三明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全省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24年三明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
本次全市共14個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2名,其中市本級19名、縣(市、區)23名。招聘崗位具體信息在福建就業網(https://www.fj99.org.cn)、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sm.gov.cn)向社會統一公布,詳見《2024年三明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間出生),具體以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7.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可以報考。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以及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4.按有關規定或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招錄后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人員;
5.在三明轄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后未達到與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明確的回避關系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9.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非應屆畢業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各類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
10.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報名流程
(一)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
報考者應于2024年9月5日8:00至9月10日17:00,登錄福建就業網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https://www.fj99.org.cn,以下簡稱“福建就業網”),完成個人注冊并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報名系統將于9月10日下午17:00關閉,建議報考者錯峰報名,避免臨近報名截止時間網絡擁堵等原因,錯失報考機會。
報考者報名前須認真、詳細閱讀本通告并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明確招考通告中各項要求,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資格條件后方可報名。報名時須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 并對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是填報信息失真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須按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數碼證件照。照片應為jpg/png/gif格式(建議jpg格式)、規格100KB以下、高寬比4:3的彩色數碼證件照,單色底、免冠、頭像占畫面70%左右。
報考者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其中:個人簡歷應參照網站提供的簡歷格式模板及說明,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報考有“其他條件”要求崗位的報考者(如生源地、職稱、執業資格證書等),應在報考崗位的“報考補充信息”欄中如實填寫本人對應的真實情況,未如實填寫者將不予通過審核。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每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網上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改報我市其他崗位,請報考者慎重報考。網上資格審核不通過的報考者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限內完善報名信息重新提交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報考者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手機號碼請務必填寫并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保持暢通,因聯系方式有誤或聯系不暢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二)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者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在報名后一日內,登錄網站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如對資格初審有異議,須于9月11日下午17:00前通過網站申訴,逾期不予受理。各招聘單位資格初審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三)考試確認。2024年9月5日8:00至9月13日17:00,通過網上資格審核的報考者應登錄福建就業網完成參加考試的確認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參加考試”操作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并完成考試確認手續的報考者,應于2024年9月23日9:00后登錄福建就業網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或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責任自負。
四、資格審核
(一)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是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者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比對審核。資格初審時間從9月5日8:00起至9月10日17:00止。資格初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的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負責。
(二)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的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應在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復審主要采取查看原件等形式進行,復審結束后將復審結果書面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未按要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為維護資格復審的嚴肅性,資格復審失誤造成的后果,由各招聘單位的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承擔。
五、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1.筆試科目:各崗位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門。
2.筆試時間:《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間為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申論》考試時間為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下午14:30--17:00。
3.筆試地點:筆試考場設在三明市區。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
4.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門總分各為100分,均設置60分合格線。筆試卷面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和《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為折算后筆試卷面成績與各項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績為準。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sm.gov.cn)及時發布。
5.筆試加分。根據有關規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筆試結束后為符合享受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加分優惠政策的報考者辦理加分手續,加分標準詳見福建就業網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中“筆試加分事項”欄目。符合政策加分的,其加分前的成績應達到合格線要求,方可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加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不再享受加分待遇。加分手續辦理時間為10月8日8:00至10月10日17:00,請考生登錄福建就業網選擇對應的加分項目并上傳相關加分材料,逾期視為放棄加分。符合加分的人員名單及加分情況將在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組織。本次招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思維反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基本知識和能力等。面試有關事項由各招聘單位的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2.面試人選的確定: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面試人選從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線上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報考者為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各招聘單位的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應在面試時間5天之前,將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方式及面試有關事項通知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到達面試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個別崗位出現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1比例的,報考者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報考者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即:總成績=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50%+政策加分〕×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如2個以上報考者的總成績相同,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如筆試成績又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排列;如筆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面試成績都相同,造成擬確定為體檢人選的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則另行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六、體檢
(一)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對象。
(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部分行業對崗位體檢標準有明確規定的,按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體檢的組織。體檢由招聘單位的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人事管理權限,會同招聘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組織開展,體檢醫院為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具體事宜由招聘單位的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發〔2012〕65號文件規定“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的情形外,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核
考核由招聘單位的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人事管理權限,會同招聘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配合提供相關考核材料。報考者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
考核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以及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了解是否存在違法犯罪、失信情況和經商辦企業行為。考核可采取談話、查閱檔案、學歷(學位)、征詢相關部門意見等資格條件驗證、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完成后形成考核書面材料連同學歷學位證、身份證、體檢表、無犯罪記錄證明、協審意見(2024屆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免協審)等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需加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印章,一式一份)報招聘單位同級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門。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且未履行義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根據人事管理權限,招聘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應按照規定的招聘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同級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二)聘用。擬聘用人員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報同級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在審核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或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同級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門核準后,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入編、簽訂聘用合同,納入編制管理,確定人事關系。新聘人員應在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門核準聘用登記之日起的一周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用人單位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政策規定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考試規則
(一)報考者的學歷(學位)、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5日。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時間可延至2024年9月30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面向2022、2023、2024屆畢業生招考的崗位,招聘對象是指通過參加全國統一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達到錄取要求入學或國家承認的其他方式入學、經省級招生辦批準錄取,并于2022-2024年畢業的,學信網可以查詢學歷或學位的畢業生,以及2022-2024年服務期滿(或2024年行將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二)專業、學歷、資格證書審核與認定
1.本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可以通過網站“政策法規”欄目查詢;涉及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參照《專業指導目錄》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錄進行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
2.報考者填報的專業、學歷(學位)層次須存在對應關系,并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層次相匹配,與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學歷(學位)層次一致。
3.報考者應如實(只字不差)填報所學專業,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專業;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崗位所列專業要求;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報考者專業的確認,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名稱為準,非全日制教育學歷和境外學歷(學位),以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專業或學位名稱為準。
4.報考者的學歷、學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并能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5.取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所學專業應在學信網上可查詢認證。取得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的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詢平臺上可查詢認證。
以輔修專業報考的,應同時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畢業證書,并且輔修專業相應信息可在學信網上查詢。
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應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單位審核。
6.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9〕1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社函〔2022〕64號)等文件規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其他資格條件的崗位。
(三)招聘1人的崗位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未達開考比例的取消招聘;招聘2人及以上的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按照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人數情況,相應核減崗位招聘人數。不開考和減少招聘人數的崗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對外公布。取消開考的崗位,其報考者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我市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短信、試題及答案等,均與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體檢對象屬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在資格復審時未能提交單位同意報考有關材料的,最遲應于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材料。體檢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體檢及聘用資格。
(六)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名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立即作出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報考者進入資格復審等環節,因個人原因想放棄的,須由本人書面提交放棄申明,放棄申明應寫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的空白頁面并簽名。
(七)面試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上合格線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人選名單確定后,報考者因故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應在面試前3個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申請,經招聘單位的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批準,否則記入誠信檔案。如因報考者棄權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人數的,可在面試前從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其他報考者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當天因棄考造成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對考生主動放棄需要遞補的,由招聘單位的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向招聘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遞補。
(八)新聘人員自辦理聘用登記之日起,在本市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必須滿5年方可提出調動(招聘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以保證人才隊伍的穩定。
(九)招聘期間,招聘單位因機構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時按編制部門批復文件明確的單位機構名稱辦理聘用手續。
十、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各環節的遞補必須在10天內完成,且各環節的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經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經同級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門核準并辦理聘用登記的人員辭聘解聘,不再遞補。
(二)福建就業網(https://www.fj99.org.cn)和各級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門官方網站是發布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和與報考者聯系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錄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信息。報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咨詢:
1.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體檢、考核等有關事項請直接撥打崗位信息表中的聯系電話咨詢。
2.招聘政策等方面問題,請咨詢市、縣(市、區)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門。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506625
沙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822021
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804783
明溪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811115
泰寧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7832561
尤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323979
3.考務安排等相關問題,請咨詢三明市人事考試中心:7506803。
4.涉及平臺使用和報名技術問題,可登錄福建就業網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右側“在線客服”或咨詢客服電話:400-0591-960。
(三)報考者應認真、仔細通讀本通告,熟悉報考有關要求,確保順利參考。
十一、紀律和監督
(一)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管部門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對招聘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招聘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規范運作,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本次招聘涉及報考者、招聘單位工作人員、監督人員等相關人員回避事項,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
(三)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入考生誠信檔案等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及時受理和查處有關投訴或者舉報。監督電話:7506603。
本通告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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