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經濟作物研究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4-09-05 09:55:42
江西省經濟作物研究所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一、單位簡介
江西省經濟作物研究所隸屬江西省農業農村廳,為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由原省棉花研究所與原省蠶桑茶葉研究所合并設立,工作地點分設在九江市柴桑區港口街鎮和南昌縣黃馬鄉,主要承擔經濟作物的良種選育、引進、繁育、栽培、加工、病蟲害綠色防控、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范等職責。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條件
根據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2024年下半年江西省經濟作物研究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博士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條件如下:
(一)招聘崗位
崗位 名稱 |
崗位 類別 |
招聘 人數 |
崗位條件 |
聯系人及 聯系方式 |
茶樹育種與加工 |
專技崗 |
1 |
茶學(090203);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碩士階段所學專業為農學(09)、農業(0951);35周歲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 0792-6840226 郵箱: 22072103@qq.com (該崗位工作地點為蠶茶辦公區,在南昌縣黃馬鄉) |
牧草栽培研究 |
專技崗 |
1 |
草學(0909);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碩士階段所學專業為農學(09)、農業(0951);35周歲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 0792-6840226 郵箱: 22072103@qq.com (該崗位工作地點為棉花辦公區,在九江市柴桑區港口街鎮) |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資格、技能要求和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和法律規定的其他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不得報考應聘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有服務期要求且仍在服務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等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注意事項
1.國(境)外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以上崗位條件中的學科專業按照教育部印發的《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專業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設置,專業名稱后括號中的數字為學科專業代碼。
3.報名人員請注意區分學碩、專碩代碼,不得報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或研究生院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或畢業院校專業設置的說明等材料。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名。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
4.應屆生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者,不予聘用。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至2024年9月30日17時止。
(二)報名時應提交的材料
①《江西省經濟作物研究所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士報名表》(附件)。
②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
③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④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研究生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以及經學校審核蓋章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推薦證明)、有效期內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⑤專業和科研能力與業績綜合評價所需材料(含論文、課題、科研成果、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書等)掃描件。
⑥報考人員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應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請報考人員仔細對照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誠信報考。
(三)報名方式
報名材料打包壓縮后發送到招聘崗位聯系人電子郵箱22072103@qq.com,郵件“主題”欄注明“博士應聘+崗位名稱+姓名+專業”。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網上初審,對于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照報名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視為不合格,取消其應聘資格。
2.資格復審: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主要審核網上報名時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同時留存復印件。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指定時間未到者視為自動棄權。資格復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取消考核資格,則組織已通過資格復審現有人員進行考核。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必須保證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資格和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核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考核程序,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未達到1:3時,組織現有人員進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主要對應聘人員的相關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進行綜合考核。考核成績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若考核成績相同將現場加試。若崗位所有報考人員成績均不合格,則取消該崗位的本次招聘。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公示
1.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規定時間到場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2.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3.上述崗位因擬聘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由此產生崗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對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后的擬聘人員在省農業農村廳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待遇
經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無異議后,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入編手續,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時間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如發生或發現有嚴重違紀違規、證件虛假、嚴重疾病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則按規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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