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肇慶高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64人公告
來源:肇慶國家高新區
2024-09-09 10:24:48
2024年肇慶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區屬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肇慶高新區決定組織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肇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播電視中心等24個事業單位52個崗位共擬招聘64名工作人員(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1.應屆畢業生指:一是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二是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上述人員須自畢業證書落款之日起至報名首日時未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招聘過程中,招聘單位將通過比對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等方式,對應聘人員在規定期間內是否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進行核查。三是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2.往屆畢業生是指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非在職)。
3.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年齡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辦法
(一)招聘職位查詢
招聘崗位請查閱肇慶高新網(http://www.zqgx.gov.cn)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
(二)報名時間
2024年9月11日8:30至2024年9月20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三)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報考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在網上報名欄中選擇“2024年肇慶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行報名。每位應聘者只可報考一個崗位。
(四)報名流程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本招聘公告,準確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時間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未按規定上傳照片或上傳虛假照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或考試資格。考生報名確認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名信息錄入后考生自行下載《2024年肇慶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初步審核。報考人員需認真填寫報名信息,網絡系統依據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報考人員需對系統內填寫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能否通過初審,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再另行通知。
3.網上確認及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確認是否參加筆試。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在肇慶高新網(http://www.zqgx.gov.cn)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公布,請已報名考生保持關注,逾期未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考人員根據準考證規定的考試時間和要求參加考試。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五)報名需提交報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掃描件(掃描在A4紙的同一面);
2.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掃描件。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校就業推薦表掃描件、學生證掃描件和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國(境)外院校畢業生在報名時還須同時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3.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執業)資格等證書掃描件(崗位有職稱、執業資格要求的需提供);
4.工作證明材料掃描件(如崗位有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的需提供);
5.黨員身份證明掃描件(崗位要求中共黨員身份的需提供);
6.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加分條件的廣東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可加5分。報名時在招聘系統中填寫加分政策項目,并在招聘單位進行加分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凡未在招聘系統中填寫加分事項或未按招聘單位規定時間進行加分資格審查的,不予加分;
7.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
上述材料要求pdf格式,顯示必須清晰、完整。
(六)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需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并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本次招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均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設置,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門類”所含“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若所學專業為《公務員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招聘單位同意后報考。
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需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按相近專業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
4.招聘崗位要求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已取得相應的證書,且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
5.招聘崗位要求工作經歷年限的,必須提供從事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行政介紹信),并提供社保經辦機構簽章的社保繳費憑證或工資支付憑證等足以證明具備相關工作經歷的佐證材料,不含在校生實習、創業經歷。
6.招聘崗位要求中共黨員身份的,必須提供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開具的證明。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此次筆試由2024年肇慶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試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不設筆試開考比例,以實際報名人數為準。
2.考試科目、時間及地點。
(1)考試科目:根據招考崗位不同類別設置筆試內容,分別為A、B、C三類。
A類為管理崗位和非衛生、非教師類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
B類為衛生類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為醫學綜合知識。
C類為教師類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
(2)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標注為準。
(3)考生應同時攜帶準考證和報名時所用的身份證參加考試,缺一不可。
3.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筆試最低入圍分數線由考試辦公室統一劃定。
4.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由考試辦公室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牽頭組織相關招聘單位共同實施。除教師類專業技術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的方式(即教師類專業技術崗位面試成績包含結構化面試和試講兩部分)進行面試外,其他崗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1.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擬聘崗位人數與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參加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人選需按規定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相關要求等事項將在肇慶高新網(http://www.zqgx.gov.cn)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公布。資格復審由相關招聘單位通過現場審核方式進行。
3.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雙面打印)。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A4紙,下同),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等條件的,考生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崗位要求工作經歷年限的,考生必須提供從事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行政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社保經辦機構簽章的社保繳費憑證或工資支付憑證等足以證明具備相關工作經歷的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不含在校生實習、創業經歷。
(6)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加分條件的廣東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崗位要求中共黨員身份的,必須提供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開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需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9)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帶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凡有關資料主要信息不實(含未按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的)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考試辦公室和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并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相關部門在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以及辦理聘用手續等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的,或存在填寫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將按規定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要求等事項將在肇慶高新網(http://www.zqgx.gov.cn)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公布。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六、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上述情況還不能確定名次,則另行組織面試。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具體以另行通知為準)。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通過肇慶高新網(http://www.zqgx.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應當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現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國有企業正式員工的擬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期限內與原所在單位解除聘用或人事關系,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聘用人選,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內完成。
九、其他事項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招聘工作中各環節相關信息將相應在肇慶高新網(http://www.zqgx.gov.cn)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后請密切留意該網站關于本次招聘的相關公告通知。同時,請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寫的聯系電話通暢,方便必要時溝通聯系。
4.本次招聘中如有考生及相關人員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本公告由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58—3646210。
肇慶高新區黨群工作部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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