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華市婺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111人公告
來源:婺城區人民政府
2024-09-10 13:05:20
2024年金華市婺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華市婺城區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單位2024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11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具備《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的基本條件;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留學歸國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專業按國內相近專業認定;
4.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學生(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專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詳見附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查詢并再次報名→網上繳費→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4年9月13日09:00至9月20日16:00止
報考人員自行登錄浙江省衛生健康人才網(https://www.zjwjrc.com),進入網站后點擊“人才招聘-考生登入”,憑二代身份證注冊個人真實信息,選擇“公開招聘”,完善“個人信息”后,點擊“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資格。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9月13日09:00至9月20日17:00止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在其個人網上報名表里說明理由,報考人員可在“公開招聘-狀態查詢”查看結果。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4年9月23日09:00-17:00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公開招聘-狀態查詢”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在該時間段再次提交后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未及時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網上繳費
時間:2024年9月24日09:00至9月25日17:00止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衛生健康人才網(https://www.zjwjrc.com),選擇“公開招聘-狀態查詢-繳費”進行網上繳費,根據《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收取考試費50元。未及時繳費確認,視為放棄報名。
5.招聘計劃核減
招聘計劃數核減辦法:當繳費確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的3倍時,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數的核減或取消將在網上(婺城區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考)予以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退還報名費。
6.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10月16日09:00至10月19日09:00止
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衛生健康人才網(https://www.zjwjrc.com),選擇“公開招聘-狀態查詢-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準考證。
7.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總成績滿分100分,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共同組織。筆試時間地點以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1)筆試(占總成績50%):筆試考相關專業知識,各試卷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時間為2024年10月19日,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通知為準。
(2)資格復審。筆試結束之后對擬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能通過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應聘人員書面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在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資格復審由區衛生健康局組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職稱證書、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等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本科所學專業報考的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3)面試(占總成績的50%):滿分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職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體檢、考察及錄用
(1)體檢。按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色覺異常(色弱或色盲)的,體檢結果為不合格,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的結論為準。體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共同組織。
(2)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政審。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職位名額1︰1比例確定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及《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由區衛生健康局組織。
(3)公示錄用。體檢、考察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職位名額1︰1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如遇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擬錄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者反映有問題但查實后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正式錄用手續;有問題反映并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一經錄用,根據崗位執業資質規定,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崗位。在婺城區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規培期),并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有工作單位的必須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再辦理錄用手續,擬錄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未辦理錄用手續視作放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用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單位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在錄用后兩年以內取得相關的職業資格證,兩年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的則解除聘用合同。
四、監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五、其他事項
1.考生報名后請適時到婺城區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考(網址:www.wuch.gov.cn)查詢相關的考試成績、資格復審、體檢、錄用等有關信息,各事項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或地址等資料有變化,請及時與區衛生健康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579-82225108),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負。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核、考察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資格證書、上崗證、工作經歷、學歷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和戶口遷入時間計算統一截止到2024年9月13日(含)止。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為: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員;40周歲及以下為: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員;45周歲及以下為:197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員。
3.參加并通過2024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試的考生,還未取得結業證書的,可使用考試通過證明替代《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4.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以及社保繳納憑證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5.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范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進行設定。
6.招聘對象范圍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同期畢業并可在2024年9月底前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有關機構認定在各級各部門人事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尚在人事考試禁考期內的;
(3)涉嫌違法違紀違規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務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4)服務期內的定向生、服務期內的委培畢業生、服務期內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5)現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以及本區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6)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錄用情形的。
8.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9.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員應在規定時間(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住培結業考試合格證書。未在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住培結業考試合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10.資格條件中執業醫師包括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口腔、公共衛生四個類別。
11.有關專業、學歷、學位等具體問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以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照招聘計劃中招聘單位的聯系電話在工作日進行咨詢。
本公告由金華市婺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金華市婺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金華市婺城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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