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惠州惠城區馬安鎮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6人公告
來源:惠州市惠城區馬安鎮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2024-09-11 10:15:03
惠城區馬安鎮2024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決策部署,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修訂印發<廣東省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13號)、《關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惠城區開發2024年公益性崗位實施方案>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4〕8號)等文件精神,經區人社局同意,結合我鎮實際,現將我鎮2024年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數量
本次共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鄉村保潔)6個。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就業困難人員或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本省脫貧人口,年齡為法定勞動年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詳見《2024年惠城區馬安鎮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計劃表》(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關事宜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自主招聘、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惠州市惠城區馬安鎮人民政府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501室)(惠州市惠城區馬安鎮群樂路8號),聯系電話:0752-3617398。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區2024年公益性崗位報名表》(詳見附件2)到報名地點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人員在報名期間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的有關證件、材料、信息,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自主招聘
資格審查通過的,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招募符合條件的安置人員。
(三)體檢與公示
按招聘職位數1:1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體檢合格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因被舉報并經查實,確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人員,并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組織聘用人員上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單位(轄區內行政村)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務協議,勞務協議最長期限不超過1年,嚴格執行到期退出機制。
2.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可按規定享受崗位補貼,用人單位為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村“兩委”要加強鄉村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管理,避免“變相發錢”,防止福利化傾向。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五、資金保障
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修改印發<廣東省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13號)和《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粵人社規〔2021〕12號)規定,補貼資金來源和額度列入中央、省和區就業專項資金管理。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惠城區馬安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惠州市惠城區馬安鎮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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