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石家莊市第二醫院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人公告
來源:石家莊市第二醫院
2024-09-11 15:47:19
石家莊市第二醫院2024年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有關要求,結合醫院實際,現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選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保證選聘質量。
二、選聘崗位和數量
本次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選聘的崗位、數量和選聘條件詳見《石家莊市第二醫院2024年公開選聘崗位信息表》(見附件)。
三、選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級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備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或技能等條件(詳見附件),國外留學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認證中心提供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其他條件
選聘崗位要求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從選聘公告發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滿12個月計為1年。社會實踐(實習或規培)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不在選聘范圍內人員
1.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非在職)在讀學生;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3.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現役軍人。
(四)不得選聘人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報名地點:石家莊市第二醫院(華西路53號)門診6樓人事科
報名咨詢電話:0311-87022091
資格審查有關安排:現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應聘者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交工作人員:1.簡歷;2.身份證;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階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4.崗位要求須取得的資格證、執業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5.應聘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
應聘者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資格審核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要追究責任。
(二)考試
本次選聘考試主要采取面試的方式,選聘單位可結合實際加試筆試。面試考察應聘者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考官不少于7人,獨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為考生面試成績。
根據同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有筆試時,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加權后的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無筆試時,按面試成績排名)。遇有成績并列的,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退役軍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如并列人員仍不能確定排名先后,則現場加試。
(三)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選擇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審檔
由選聘單位和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進行考察,并對個人檔案材料及相關證件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如有體檢、考察、審檔不合格或自動放棄人員,在同崗位同一面試組內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的考生中依次遞補。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察、審檔均合格人員在石家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sjz.gov.cn)、石家莊市第二醫院官網(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無異議的,由選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市人社局備案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流動、工資等相關手續。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莊市第二醫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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