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臺州學院專任教師招聘10人公告
來源: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9-13 09:21:19
浙江省臺州學院2024年下半年專任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文件規定,我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任教師,有關事項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臺州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綜合性普通高校,2021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坐落在新興的濱海城市——浙江臺州。
學校分椒江、臨海兩地三校區辦學,總占地面積1600畝、建筑面積約6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5.7億元,館藏紙質圖書240余萬冊,辦學條件良好,校園風光優美。
學校下設14個二級學院,4家直屬附屬醫院。建立了制藥化工、材料建筑、智能制造、電氣信息、生命環保等一批與產業群良性互動、共生發展的學科專業群,擁有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3個,省級一流學科6個,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和高校高水平創新團隊各1個,省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重點產業技術聯盟8個,國家級專家服務基地、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院士專家工作站各1個,化學、材料科學、環境/生態學、臨床醫學、工程學和植物與動物學共6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學科,生態學、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進入艾瑞深校友會學科排名“中國高水平學科”序列,生態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進入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前500強。位居自然指數國內高校前150位,在最新的ESI全國大學排名榜中位居第268名。
二、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需求專業和招聘條件詳見《臺州學院2024年專任教師招聘補充計劃》(附件1)。應聘人員除應具備《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博士研究生要求在40周歲及以下(在198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正高職稱一般要求在45周歲及以下(在197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或緊缺人才年齡限制可適當放寬。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平臺
1.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 rsj.zjtz.gov.cn “事業單位招聘專欄”)。
2.浙江省臺州學院網站(http://www.tzc.edu.cn,“人才引進”欄目)。
我校還將在國內其他人才招聘網站及相關高校網站上發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臺州學院網站為發布其它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各二級學院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組織考試(面試),不設置最低開考比例。
1.應聘者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向臺州學院人事處提交應聘材料,應聘電子郵件主題要寫明應聘類別和所聘學科。
2.應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個人簡歷。
(2)面試時提供身份證、初始學歷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獲得國外學歷、學位的,另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學歷、學位認證書;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2024年和2025年畢業的留學人員,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科研項目立項、結題證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情況和證明水平的材料。
(三)考試
考試采用試講形式進行,同時對應聘者代表性科研成果進行評審。
(四)體檢與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相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五)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我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校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待遇
聘用人員除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外,學校還根據聘用人員的水平和層次提供購房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費等方面的待遇。
五、相關說明
1.應聘者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學院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2.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者,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3.聘用人員使用報備員額編制,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新進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監督與咨詢
(一)監督
臺州學院紀檢監察室0576-88665794;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6-88511060。
(二)咨詢
地址:浙江省臺州學院人事處(郵編:318000)
電話:0576-88660363
聯系人:高老師
E-mail:rsc@tzc.edu.cn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本公告由浙江省臺州學院負責解釋。
臺州學院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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