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職業技術學院“蓉漂人才薈”赴外招聘4人公告
來源:成都職業技術學院
2024-09-13 17:41:15
成都職業技術學院2024“蓉漂人才薈”赴外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 號)、《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5部門關于印發〈2024“蓉漂人才薈”事業單位赴外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24〕67號)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詳見附件1)。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基本情況
成都職業技術學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是國家“雙高”院校、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國家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校、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職業學校。學校現有教職工700余人,雙師型教師占90%以上。擁有國家高層次人才、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個人、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教學名師、四川省教學名師、成都市優秀教師、成都市學科帶頭人、成都工匠等人才50余人,國家級教師教學創新團隊2個、四川省教師教學創新團隊4個,建有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和一批省、市名師工作室、技能大師工作室。詳情請關注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s://www.cdp.edu.cn)。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符合《成都職業技術學院2024“蓉漂人才薈”赴外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應聘考生系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5年12月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三、應聘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確定的其他條件。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務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2024年9月13日)。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2025年12月1日之后未畢業仍然在讀的高校生。
8.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四、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1. 報名時間:9月14日9:00-9月28日18:00。
2. 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填寫《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簡歷。
(2)身份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的掃描件。
(3)簡歷中所列所有獲獎證書及業績成果(主要學術研究成果、專利成果、主要教學科研課題立項或結項證明、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等)掃描件。
上述材料打包壓縮后,按照“2024蓉漂人才薈+姓名+學位+專業+應聘崗位”的方式命名,并發送至郵箱cdtcrsc@cdp.edu.cn,應聘資料原件由應聘考生在原件校驗時交學校審核。
(二)現場報名
1. 報名時間及地點
北京師范大學專場:9月22日9:00-12:00,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英東學術會堂。
清華大學專場:9月27日10:20-12:00,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街道清華大學學生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祖龍廣場)。
北京大學專場:9月28日14:30-18:00,北京市海淀區燕園街道頤和園路5號邱德拔體育館。
2. 報名方式
應聘考生需現場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表》1份,需填寫雙面打印并粘貼近期免冠1寸彩照。
(2)個人簡歷5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4)2025屆畢業生提供加蓋學校(學院)公章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彩色打印)及學生學籍成績單各1份,本人簽署的無工作單位的情況說明(詳見附件3)。其他人員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各1份,《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彩色打印)、《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彩色打印)。
(5)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及業績成果(主要學術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課題立項或結項證明、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等)等復印件各1份。
五、考核程序
(一)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公告的招聘條件要求,我校對應聘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網上和現場審查。
每位應聘考生限報本校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考生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考生本人承擔。
(二)原件校驗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的,按照招聘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條件,現場進行原件審核校驗;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的,進入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原件審核校驗,相關事宜將通過郵件方式告知初審合格人員。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
(三)面試考核
1. 原件校驗通過人員,嚴格按照要求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考核;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 按照崗位需求以無學生試講、半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與職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技術技能、科研及社會服務潛力、業務水平及綜合素質等。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80分的為考核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和考核。考核結果報學校同意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3. 同一招聘崗位原則上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比例進行面試;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1:2的,相應調減或取消崗位招聘人數。無法調減或取消的,以劃定該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的方式組織面試。
(四)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由學校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學校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
因個人原因導致我校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完畢后,學校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成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及報到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學校按照引進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擬聘人員系應屆畢業生,應與我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擬聘人員應在成都職業技術學院規定的時限內報到。未經我校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紀律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學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舉報:成都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辦公室,028-85310319。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區天益街83號
聯系單位:成都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聯系人:龐老師、唐老師
聯系電話:028-85326052;028-85320638。
八、特別提示
此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我校在官網進行公告。因應聘考生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請應聘考生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應聘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考生自行負責。
附件: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