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教育系統引進碩士、博士研究生暨異地招聘公費師范生48人公告
來源: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2024-09-14 09:55:23
2024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教育系統引進碩士、博士研究生暨異地招聘公費師范生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優先發展戰略,鼓勵和吸引各類高層次人才來我市創新創業和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的影響力,根據上級關于公費師范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及我市人才引進辦法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人才引進碩士、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暨異地招聘公費師范生48名到我市教育系統下屬學校任教。本次招聘為事業單位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社會招聘符合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的2024年至2025年畢業的碩士及以上研究生,以及部屬師范院校四川省籍2025年畢業的公費師范生。其中,2025年高校畢業生須在報到前取得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要求且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招聘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6.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的、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2024年9月13日)。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有違反其他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詳見《2024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教育系統引進碩士、博士研究生暨異地招聘公費師范生崗位一覽表》(附件1)。該表為本次招聘工作的總崗位表,具體崗位將根據每場招聘活動的簽約情況進行調減,以各高校公告為準。
四、報名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北京師范大學:2024年9月22日上午09:00—12:00,地點: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師大海淀校區英東學術會堂)。
2.陜西師范大學:2024年9月27日上午09:00—12:00,地點:陜西師大長安校區上林體育館東廣場。
(二)報名辦法
現場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并現場審核方式進行。
(三)報名提交材料
1.2024年畢業研究生應提供《2024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教育系統引進碩士、博士研究生暨異地招聘公費師范生報名表》(原件一式兩份),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本科畢業證、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及自薦材料。在國外(境外)高校學習的人員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2.2025年畢業研究生應提供《2024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教育系統引進碩士、博士研究生暨異地招聘公費師范生報名表》(原件一式兩份),就業協議書(原件一式三份),就業推薦表、有效身份證、本科畢業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驗原件,收復印件),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提交相應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
3.2025年畢業公費師范生應提供《2024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教育系統引進碩士、博士研究生暨異地招聘公費師范生報名表》(原件一式兩份),就業協議書(原件一式三份),就業推薦表、有效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四)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及附件等信息。報考人員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報考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類別應與崗位所需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須真實、準確、完整。在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此次招聘采取面試(集體面談+專業能力測試)方式,不進行筆試。集體面談成績高于80分者,可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集體面談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為最終面試成績。
(一)面試時間:以現場報名后電話(短信)通知為準。
(二)面試地點:以現場報名后電話(短信)通知為準。
(三)面試比例:同一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以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75分)的方式經現場招聘工作小組合議一致同意后組織面試。
(四)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均未達到合格成績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面試成績現場宣布。
(五)面試方式:1.集體面談,滿分100分。成績高于80分者可進入下一環節,集體面談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2.專業能力測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具體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課堂駕御能力、學科教學相關知識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為最終面試成績。
七、確定人選
根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人選(如因面試成績相同,造成名次并列,無法等額確定人選的,則進行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由都江堰市教育局與確定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擬確定人選放棄的,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如依次遞補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排序,確定人選)。
八、體檢
由都江堰市教師管理中心負責組織擬接收人員在指定醫院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都江堰市教育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如依次遞補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進入體檢和考察。依次遞補原則同上。考察工作結束后,除上述情況外,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公示聘用及報到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因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一)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擬聘人員報到時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原件,不能提供則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新聘用人員由都江堰市教師管理中心派遣至都江堰市教育系統下屬學校任教,與派遣學校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新聘用人員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后,在首次聘用單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6年。
十一、紀律和監督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為保證此次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咨詢電話:都江堰市教育局 (028)87133065
監督電話:中共都江堰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28)87141178
附件:
都江堰市教育局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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