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市2024年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聘39人公告
來源: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9-14 10:00:31
佛山市2024年度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21號)、《佛山市委組織部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24年佛山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大行動方案〉的通知》(佛組通〔2024〕19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2024年度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指標計劃的函》(粵人社函〔2024〕237號)等文件要求,佛山市人社系統計劃招聘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39名,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介紹
(一)招聘計劃數。39名,聘用期限2年。同一崗位的服務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除外。
(二)招聘崗位為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即市、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專門為高校畢業生設置的負責以下工作的崗位,各崗位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工作內容介紹如下表(具體崗位將根據工作需要派駐到鎮街):
工作單位 |
招聘人數 |
工作內容 |
佛山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
2 |
1.協助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重點群體就業聯系跟蹤服務工作; 2.協助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服務等相關工作; 3.協助開展就業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 4.協助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見習相關工作; 5.協助開展就業信息收集、調查和分析相關工作; 6.協助開展其他就業創業相關工作。 |
佛山市禪城區勞動培訓就業服務中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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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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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順德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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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區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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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
8 |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滿足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二)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廣東高校或廣東生源高校畢業生(簡稱“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招募: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持有城鄉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特困職工證之一,或屬于脫貧人口家庭成員);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持殘疾證);
3.登記失業1年以上仍未就業的;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法或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優先聘用原則
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優先聘用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聘用原則為:
(一)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人數等于或大于招聘人數的,直接組織面試,其他高校畢業生不納入考試名單;
(二)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人數小于招聘人數的,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直接組織面試,其他高校畢業生進行考試;
(三)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棄權或不合格后出現崗位空缺的,優先安排困難高校畢業生按照考試成績排名進行遞補;不足時則安排其他高校畢業生按照考試成績排名進行遞補。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9月18日9:00—9月23日16:00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經過“網上申報資料”和“單位資格審查初審”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者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1)網上申報資料
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太亞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s://bm.gd-pa.cn/wsbm/index/enroll/list),注冊并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需填寫個人情況,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大小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報名表。
報名材料包括: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文件名為姓名.JPG,大小為100KB以下);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如有下列情況者,提供對應證明材料),提供復印件即可:①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需提供《城鄉低保證》、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或《特困職工優待證》、或脫貧人口相關證明、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②屬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人員的,需提供《殘疾證》;③屬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及以上人員的,需提供登記失業1年及以上的《就業創業證》;④屬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需提供《就業創業證》;⑤屬廣東生源高校畢業生的,需提供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要求線上審查報考者資格條件。其中,符合條件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在報名系統中的審查結果為“同意報考”,符合條件的非困難高校畢業生在報名系統中的審查結果為“擬同意報考”,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在報名系統中的審查結果為不通過。報名系統將動態更新崗位報考總人數及困難高校畢業生人數,當某一崗位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人數大于等于招聘人數時,其他考生報名時若選擇服從調劑的,請在指定時間內登錄系統選擇調劑崗位,若選擇不服從調劑,則系統默認不通過。
(3)報考結果查詢
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接受調劑的報考者須于2024年9月25日9:00-9月26日17:00登錄報考系統選擇調劑崗位并確認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操作的默認放棄考試資格。
(4)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后,報考者應于2024年10月9日9:00-10月13日8:30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90分鐘,試題包括《綜合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申論》等方面知識,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1.筆試時間
2024年10月13日上午9:30-11:00。
2.筆試地點: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成績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foshan.gov.cn)公布。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數(不足1:3比例時,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數),入圍面試的考生須提交報名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面試對象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資格復審時間為2024年10月23日-10月25日(9:00-11:30,14:30-17:30),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領取面試準考證。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依次組織遞補面試對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對考生的基本素質、適應職位的業務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時間:10月29日上午9:30開始,面試工作另行通知。
(四)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按綜合成績確定聘用人員的,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按照優先聘用原則,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綜合成績為面試成績。
考生成績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hrss.foshan.gov.cn)公布。
六、體檢、考察、聘用
(一)體檢
根據優先聘用原則和招聘考試辦法,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結合本次招聘崗位的實際情況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如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聘用資格的,可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名次依次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察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身份、報考資格條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財務狀況等方面的情況。
(三)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hrss.foshan.gov.cn)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2年,合同期滿不再續聘。若出現崗位空缺、應聘人員未報到或服務時間未滿6個月離職的,可在候選名單中安排補招或重新招募。
七、相關待遇
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2〕21號)有關規定,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補貼待遇參照當地(縣級)事業單位新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工資水平。
八、咨詢電話
市本級:0757-83033455,83336621
禪城區:0757-82717206,82786753
南海區:0757-86395522,86395507
順德區:0757-22831019
高明區:0757-88231920
三水區:0757-87755083,87732003
九、注意事項
(一)招聘工作由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組織并進行監督,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根據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原則開展各項工作,確保陽光招聘。
(二)報考者提供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成績,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并追究其個人責任。
(三)考試、體檢因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試或體檢資格,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四)報名人員在報名表所填寫的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地址不詳或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參加考試、體檢、錄取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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