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市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招聘44人公告
來源: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9-14 10:03:33
惠州市2024年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招聘公告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充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力量,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21號)要求,現就做好惠州市2024年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全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平臺提供的從事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的崗位計劃吸納高校畢業生44名。報考人員可通過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閱具體的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的吸納對象為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2023年和2024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具體包括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和非全日制碩、博學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獲得教育部留學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其中,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廣東高?;驈V東生源畢業生(以下簡稱“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聘用: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持有城鄉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特困職工證之一,或屬于脫貧人口家庭成員);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
3.登記失業1年以上仍未就業的;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三、崗位職責
崗位主要職責是:1.協助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重點群體就業聯系跟蹤服務工作;2.協助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服務等相關工作;3.協助開展就業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4.協助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見習相關工作;5.協助開展就業信息收集、調查和分析相關工作;6.協助開展其他就業創業相關工作。
四、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滿足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優先聘用原則
堅持優先招聘困難高校畢業生,實行排序招聘原則。首先從參加招考且符合條件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中擇優聘用,剩余名額從其他考生中擇優聘用。此次招聘主旨目的要貫徹優先招聘困難人員的精神,按照如下原則進行:根據崗位報考情況第一輪從“困難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中擇優聘用(在縣、區崗位范圍內);第二輪從剩下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中調配到沒有“困難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上優先聘用(先縣、區范圍調配,后全市范圍內調配);第三輪對剩余崗位從參加筆試的高校畢業生按崗位及分數排名進行聘用,同樣分數下優先該崗位報考人員(全市范圍內調配)。
六、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9月20日9:00至9月27日17:00止。
(二)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報名人員請于2024年9月20日9:00-9月27日17:00登錄惠州市2024年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招聘報名系統(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922)進行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提交后將不能修改個人信息。網上報名期間,報名系統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初步審核。對優先聘用的四類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通過的將電話聯系本人,未及時補充材料或無法聯系的取消優先聘用資格。
2.個人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請于9月29日9:00-9月30日17:00內,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確認后方為報名成功;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人員報名不成功。
(三)報名所需材料
1.網上填寫《惠州市2024年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招聘報名表》;
2.上傳本人身份證掃描件;
3.上傳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還未發放畢業證書的,所在院校學生就業部門須提供學籍證明原件);
4.上傳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學歷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5.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上傳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承諾書》掃描件(自行下載打印、填寫無誤后簽名上傳);
6.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在240*320以上。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七、筆試、資格復核
(一)筆試
此次招聘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進行,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筆試結束、完成閱卷后公布成績,報考人員可憑準考證號碼進入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二)打印準考證
已完成個人報名確認的人員請于10月8日9:00后在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10月13日(星期日)14:00-15:30,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為《基本能力測驗》。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本次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
報名人員應遵守考場規則,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具體違紀違規行為由市人社局就業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及處理。
(四)資格復核
按招聘崗位的名額依困難人員報考情況及筆試成績排序等額確定擬招聘對象,帶以下資料到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文華二路84號人才服務大樓三樓)進行資格復核。
1.《惠州市2024年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招聘報名表》(自行下載打印、填寫無誤后簽名);
2.本人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還未發放畢業證書的,所在院校學生就業部門須提供學籍證明原件);
4.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學歷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5.優先聘用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報考注意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八、體檢、考察與公示
(一)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通用標準》組織實施。體檢費統一由市人社部門統一支付,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體檢事項在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告。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參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三)公示
對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一經核實,取消其招聘資格。
九、聘用管理
(一)政策待遇
1.擬吸納到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的高校畢業生經公示沒有異議的,縣級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作為用人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統一與本轄區招用的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服務期限為2年,服務期滿后不再續聘。
2.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補貼待遇參照當地(縣級)事業單位新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工資水平,確定每批次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待遇標準,服務期間按此標準執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該待遇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發放工資,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
3.高校畢業生從事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期間,支持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積極通過市場化就業、升學、參軍或考取機關事業單位等方式另謀職業。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在服務期間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予支持并依法辦理離職手續。
(二)日常管理
1.被吸納到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的高校畢業生若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或服務時間未滿6個月離職導致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將安排補錄,補錄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低排序確定,崗位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其他情況不再安排補錄。
2.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的檔案接收、落戶按規定辦理,其黨、團關系直接轉至用人單位。
十、相關事項
1.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2.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應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3.考生須保持手機(與報名表上的手機號碼一致)暢通。
4.報名考試相關事項、政策事項咨詢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畢業生就業指導科,聯系電話: 0752-2211569。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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