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贛州市寧都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30人公告
來源:寧都縣人民政府
2024-09-14 10:24:14
寧都縣2024年選調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縣直單位工作人員結構,促進行業系統之間工作人員合理流動,補充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力量。決定組織實施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縣直機關公務員11名,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名,選調崗位及具體條件要求見《2024年度寧都縣縣直單位公開選調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對象范圍
1.本次選調縣直機關公務員,限從我縣各鄉鎮(街道辦)、縣直(縣屬)單位已登記備案的公務員中選調。
2.本次選調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限從我縣各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不含備案制編制)工作人員中選調。
三、選調原則及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考察,擇優選調。
四、選調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現實表現良好,有較強的政治素質和專業素養,事業心和責任心強,能服從組織安排。
2.參加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的,需正式在編且在本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三支一扶”人員的服務期計算工作年限,但需要正式在編在崗1年。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24年9月。
3.參加選調人員,近兩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應評定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新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考核為不定等次的視為稱職(合格)等次,新入編的“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考核登記表評定等級視同為年度考核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選調崗位所明確的各項條件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不符合江西省公務員轉任規定的;
8.曾經參加過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在試用期中發現不適應縣直單位的;
9.有司法案底經選調領導小組綜合研判不得報考的;
10.其他不適宜從事縣直單位工作崗位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報考與考生有回避關系崗位的,應當實行回避。回避情形參照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執行,考生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崗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
(三)其他
1.學歷: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可視同大專學歷報考;取得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視同本科學歷報考。
2.年齡:考生年齡以干部人事檔案認定為準。年齡計算方法為30周歲以下是指1994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9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是指1984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45周歲是指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五、選調程序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選調。選調工作按照發布選調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正式調動等程序進行。
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9日至9月24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寧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511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對象限報一個崗位,報多個崗位的,所有報名信息無效。
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近2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新入編“三支一扶”人員提供服務期滿考核登記表;
(3)編制證明復印件一份(需加蓋單位黨組織公章);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張;
(5)《寧都縣2024年選調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2);
(6)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黨員證明、退伍證、職業資格證等)。
4.資格審查。由寧都縣選調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專班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縣法院等部門意見,合格者發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
(二)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基本能力(主要包含行政能力測試、公共基礎),題型為客觀題。
(2)筆試時間和地點
①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24年9月27日(正常上班時間);
②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寧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511室;
③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確定入闈面試人員
閱卷結束后,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以選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
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時,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筆試成績及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在寧都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三)面試
1.考生憑《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待定,詳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為每人10分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3.面試結束后,按照選調名額,總成績70分及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闈體檢和考察人選,如遇末位同分,采取加試(面試)方式確定入闈體檢人選。
(四)考察
由選調單位和主管部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重點對考察對象現實表現和工作實績、有無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考察。
(五)體檢
1.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行業政策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對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考察、體檢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
對符合選調的考生,由寧都縣選調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專班辦公室確定為擬選調對象,在寧都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七)試用期考核、調動
公示無異議后,對選調對象進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期間不轉接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具體崗位由各單位統一統籌安排。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縣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發現不適應工作崗位的,返回原單位工作。
政策咨詢電話:0797-6926308(工作時間)
寧都縣選調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人員工作專班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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